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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紀委監委關於加強巡察整改日常監督工作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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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強化巡察成果運用,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國共產黨巡察工作條例和中央及省*委關於巡視巡察整改有關規定要求,結合**實際,對加強**巡察整改日常監督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某紀委監委關於加強巡察整改日常監督工作的意見

一、日常監督主體和對象

*紀委監委機關將督促巡察整改作為日常監督的重要內容,列入紀檢監察室、*紀檢監察組的工作職責。巡察整改日常監督的對象是承擔巡察整改任務、屬於*紀委監委監督範圍內的黨組織以及黨員領導幹部

二、日常監督內容

(一)黨組黨委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責任情況。是否把巡察整改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抓手,列入重點任務,專題研究部署;主要負責同志是否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層層傳導壓力;是否組織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剖析是否深刻,反思、認領責任是否具體到位;是否把黨的領導貫穿巡察整改全過程,推進整改的態度是否堅決、行動是否迅速、重點工作推動是否有力。

(二)巡察反饋問題及建議整改落實情況。是否細化實化整改方案,把整改任務和責任落實到具體人、具體部門;是否因事制宜,制定具體有效措施,逐項調度推進,確保條條都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見成效。

(三)注重發現整改工作作風不嚴不實等突出問題。是否存在履行“兩個責任”不力、消極對待、敷衍應付、“新官不理舊賬”等問題;是否存在打折扣、搞變通、做表面文章,甚至弄虛作假、報整改假賬等問題。

(四)建立長效機制情況。是否堅持立行立改與長期整改相結合、解決具體問題與標本兼治相結合,針對共性普遍性問題,立足根本和長遠,健全完善規章制度,堵塞監管漏洞,鞏固和擴大巡察整改成果。

三、日常監督方式方法

(一)跟蹤瞭解。在巡察結束至集中整改結束期間,紀檢監察室、**組應全面瞭解掌握承擔巡察整改任務地區單位推進整改工作的總體情況。可採取以下方式跟蹤瞭解

1.參加或者列席向黨組黨委主要負責人反饋巡察情況會議、向黨組黨委領導班子反饋巡察情況會議、黨組黨委領導班子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等有關會議。

2.按照*委統一安排和工作要求,督促承擔巡察整改任務的地區單位在向*委報告整改任務推進及完成情況時,一併向*紀委監委報告。

3.根據整改工作進展情況,及時調閲整改方案以及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集中整改結束後,調閲黨委黨組整改情況報告、主要負責人組織落實情況報告;還可根據工作需要,調閲其他有關材料。

(二)查找問題。集中整改結束後,紀檢監察室、**組應綜合運用隨機或重點抽查、聽取彙報、談話瞭解、召開座談會、實地調研等方式,瞭解情況、發現問題;
或通過受理反映巡察整改方面問題的來信、來電來訪和網絡舉報等,實施信訪監督。根據工作需要,*紀委監委可集中組織開展巡察整改情況專項檢查。

(三)協調聯動。*委巡察辦應組織各巡察組及時完善、彙總巡察報告、反饋意見、專題報告、問題清單等有關資料,在巡察反饋前3日內向*紀委監委移交;問題線索應在*委書記專題會議聽取*委巡察綜合情況彙報後一週內移交;整改情況綜合報告及整改台賬,應在*委常委會聽取彙報後3日內移交。移交資料及問題線索由案件監督管理室統一接收,並分送對口紀檢監察室、**組。經批准後問題線索由聯繫鄉鎮街紀委承辦的,對口紀檢監察室、**組負責督辦;
指定由其他部門承辦的,由案件監督管理室督辦。

各紀檢監察室、**組應建立巡察移交問題線索和信訪舉報件專門台賬,優先處置,集中辦理,巡察反饋3個月內問題線索應全部處置,並要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加快辦結。巡察反饋第3個月後的兩週內,案件監督管理室應會同紀檢監察室、**組將*委巡察移交的問題線索處置情況及時反饋*委巡察辦。

(四)整改評估。建立整改任務完成銷號制度,集中整改結束後,承擔整改任務的地區單位黨組織,應在自我評估的基礎上,逐項形成整改辦結認定書,並將相關佐證材料一併抄報*紀委監委。長期整改階段集中整改之後銷號一項報送一項。各紀檢監察室、**組應在巡察反饋3個月後,根據相關地區單位黨組織報送的整改情況報告、整改辦結認定書,結合日常瞭解情況,開展對承擔整改任務的地區單位黨組織的整改評估。評估結束後,*紀委常委會會議聽取巡察整改評估情況彙報,並審議評估意見。評估意見應轉送*委巡察辦並存檔備查。

四、日常監督成果運用

*紀委監委將巡察整改情況作為對相關地區單位黨黨組織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考核的重要內容,納入對*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年度實績考核,並根據巡察整改評估情況,評定實績考核等次。

綜合日常監督情況,在集中整改期間,對整改遲緩的地區單位可發函督辦或者現場督辦,可依照*委黨員領導幹部運用“第一種形態”開展黨內談話工作暫行辦法,對相關黨組織負責人進行約談。在長期整改階段,對需要重點關注解決的問題,特別是完善制度規章、建立長效機制、防範監管風險等,可提出紀律檢查建議或者監察建議。在集中整改結束後,結合整改評估情況,對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巡察整改職責、不落實巡察整改要求,拒不整改、“新官不理舊賬”的,整改不力、敷衍塞責,甚至弄虛作假的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嚴肅追責問責,典型案例公開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