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立健全社會保障體系。這是黨的十六大提出的本世紀頭二十年我國經濟建設和改革的一項主要任務。十六屆四中全會《決定》明確提出,要“健全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相銜接的社會保障體系”。為我國的社會保障工作指明瞭方向。十六屆五中全會則對建立健全同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體系作出了具體部署。一方面,要進一步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和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制度;
另一方面,要認真解決進城務工人員社會保障問題。
3、積極擴大就業。就業是民生之本。我國是一個人口大國,人力資源十分豐富,在工業化、城鎮化和現代化進程中,城鎮就業壓力加大,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速度加快。這個國情要求我們一定要把擴大就業作為推動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調控目標。各級政府應該把擴大就業擺在突出位置,千方百計增加就業崗位,通過促進經濟發展來擴大就業,同時,通過擴大就業來促進經濟發展。
4、冷靜應對地區之間和部分社會成員收入分配差距擴大的問題。我國城鄉收入在上個世紀80年代差距縮小到1:1.8,90年代就擴大到1:2.5,而到了2003年,城鄉差距已經擴大到1:3.2,超過了3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促進社會公平和正義,必須逐步解決地區之間和部分社會成員之間收入差距過大的問題。我們要進一步完善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製度。要通過改革税收制度、增加公共支出、加大轉移支付等措施,合理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同時,要努力提高城鄉居民收入水平,尤其要千方百計增加農民收入,逐步縮小城鄉差距和地區差距。目前收入差距拉大的問題,如果不能夠予以正確解決,將挫傷羣眾的情緒,也會危及社會穩定。
5、發展文化教育、醫療衞生等社會事業,更好地滿足廣大人民羣眾的需要。發展社會事業在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中佔有極其重要的地位。五中全會對發展社會事業做出了一系列具體部署。要普及和鞏固九年義務教育。要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積極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創造更多更好適應人民羣眾需求的優秀文化產品。要認真研究並逐步解決羣眾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繼續深化醫療衞生體制改革,完善公共衞生和醫療服務體系,基本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要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對食品、藥品、餐飲衞生等的監管,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依法嚴厲打擊各種犯罪活動,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保障人民羣眾安居樂業。
三、堅持以人為本,認真做好關係人民羣眾利益的各項工作
致力於把人民羣眾的利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是各級領導幹部要服務好羣眾,切實打牢建設和諧社會的羣眾基礎
1、促民富。羣眾都想致富快富。讓羣眾富裕起來,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前提。因此,我們要牢固樹立加快富民步伐是第一責任的觀念,堅持以發展為己任,千方百計加快發展,始終做到在加快發展中促民富,在實現民富中求和諧。
2、幫民需。羣眾最需要的是優質的服務。只有服務好,才能順民意、聚民心。羣眾是最講實際的,只要你能真正為羣眾服務,服務到關鍵處,就會深受羣眾的歡迎,贏得羣眾的讚譽。講服務必須做到:要有服務之心。把服務好羣眾作為第一追求,努力養成服務的興趣、服務的習慣,做到時時思服務,處處想服務,一切圍繞服務轉,一切圍繞服務幹,堅持真誠的服務理念,帶着感情服務,帶着責任服務,切實把服務羣眾的工作做實、做細、做好。
3、解民困。農村羣眾遇到的增收難、行路難、飲水難、用電難、就醫難、子女上學難、農產品銷售難等問題;
城鎮職工羣眾遇到的再就業難、住房難等。都是困擾羣眾生產生活的亟待解決的問題。解決這些問題,既是服務羣眾的當務之急,更是建設和諧社會的當務之急。因此,各級部門要責任到位,嚴格督促、檢查和考核,努力促使羣眾最急的事能夠最快、最好地得以解決。
4、保民安。民安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石,沒有民安就不可能有和諧。因此,各級領導幹部必須高度重視穩定工作,以保民安求和諧。要通過抓醇化民風、綜合治理和機制建設,為羣眾營造良好的生產和生活環境。
5、消民怨。只有消除民怨,才能實現社會和諧。而民怨與幹部作風息息相關,幹部作風好則民怨消,作風差則民怨長。各級領導幹部要形成好的作風,努力做到以廉為本、以公處事、以實聚心。
綜上所述,可以看出以人為本理念是和諧社會的基本理論前提,是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展現在全國人民面前新的執政風貌和施政特色。在新的時期,我們要堅持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質量作為出發點,以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構建和諧社會,必須堅持以人為本,不僅要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不斷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而且要相應提高人自身的各種素質,同時在體制上保障人民羣眾參與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權利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