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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醫院門診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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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預案是針對可能發生事故、為迅速、有序的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制定的行動方案,因此,應急預案應結合危險分析的結果。接下來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最新醫院門診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範文,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最新醫院門診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範文

  一、總則
  
  為加強門診突發事件醫療保障應急處理機制建立和醫療保障應急救治管理體系建設,提高醫務人員對門診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治能力,以保證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及時啟動醫療保障、應急救治等各項措施,將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損失降至最低程度,保障醫院職工及人民羣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診療秩序,特制定本預案。
  
  (一)目的。
  
  為確保門診樓安全、有序、高效的運行,及時應對和妥善處理門診區域內的突發事件,保護患者、醫院及醫務人員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二)工作原則。
  
  1.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門診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各個部門負責本部門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各科室負責人積極配合,按照分級響應、分級管理的要求,落實應急處置的責任制。
  
  2. 嚴格規範,處置有力。按照“建章科學化、工作制度化、行為規範化、辦事程序化、監督過程化”的要求,嚴格執行各類應急預案,不斷提高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
  
  3. 加強協調配合,確保信息渠道暢通,反應迅速。在處置突發事件時,涉及醫院各科室、各職能部門、有關單位的,要主動配合,密切協同,形成合力,保證突發事件信息的及時準確傳遞,處置果斷有力。
  
  4. 堅持平時工作和應急工作相結合,充分利用現有資源。要將事前預警與事後應急結合好,按照應對突發事件的要求,將應急處置的各項工作落實在日常管理中,做好經常性的應對突發事件的思想準備、機制準備。加強宣傳和培訓教育工作,提高職工自救、互救和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綜合素質。
  
  (三)編制依據。
  
  《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
  
  (四)預案適用範圍
  
  1.突發事件適用範圍
  
  本預案所指門診突發事件是指門診工作中突然發生的、影響或可能影響門診正常診療秩序,危及或可能危及患者生命的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1.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指患者在門診就診期間,突然出現危及或可能危及患者生命的事件,主要包括昏厥、休克、猝死、嚴重輸液反應等。
  
  2.突發門診運行保障事件。主要包括停電、停水、火警、電梯運行、網絡故障等意外。
  
  3.突發醫療投訴、糾紛事件。是指患者及其家屬在門診就診期間,因醫療爭議在院內突然實施的影響醫療秩序、危及人身安全以及可能造成公私財物損壞行為的事件。主要包括對醫務人員進行侮辱、威脅、毆打醫務人員、損害醫院財物等行為。
  
  2. 突發事件分級。
  
  各類突發事件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1)特別重大突發事件(Ⅰ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非常複雜,對門診整體公共安全、環境穩定和診療秩序帶來嚴重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或重大生態環境破壞,需要調度醫院各方面資源和力量進行應急處置的緊急事件。
  
  (2)重大突發事件(Ⅱ級):指突然發生,事態複雜,對門診一定區域內的公共安全、環境穩定和診療秩序造成嚴重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財產損失或嚴重生態環境破壞,需要調度醫院多個部門力量和資源進行聯合處置的緊急事件。
  
  (3)較大突發事件(Ⅲ級):指突然發生,事態較為複雜,對門診一定區域內的公共安全、環境穩定和診療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較大財產損失或生態環境破壞,需要調度本部門及醫院個別部門力量和資源進行處置的事件。
  
  (4)一般突發事件(Ⅳ級):指突然發生,事態比較簡單,僅對門診較小範圍內的公共安全、環境穩定和診療秩序造成嚴重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財產損失或生態環境破壞,只需要調度本部門或醫院個別部門力量和資源能夠處置的事件。
  
  二、醫院突發事件應急事件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一)成立醫院門診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
  
  組 員:
  
  (二)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應急預案的制定、培訓和演練。
  
  2.做好日常安全工作,防範突發事件的發生。
  
  3.根據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決定啟動和終止應急預案。接到突發事件的報告,在組長的統一指揮下,各成員根據各自分工,履行各自職責,採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搶救,邊核實的方式,注意分析事件發展趨勢,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二)門診突發事件應急辦事機構
  
  門診突發事件應急辦公室設在門診辦公室,負責日常突發事件的管理工作。
  
  三、預警機制
  
  (一)預測與預警。
  
  門診辦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建立預測預警系統,開展風險分析,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二)預警級別和發佈。
  
  根據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突發事件進行預警。預警級別依據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一般劃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預警信息包括:突發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應採取的措施和報告人、科室等。
  
  預警信息的發佈、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短信、微信、警報器或組織人員逐科通知等方式進行。
  
  四、應急處置
  
  (一)信息報送與處理。
  
  1. 報送的主要內容。
  
  (1)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性質及初步統計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
  
  (2)報送科室採取的應急措施及實施情況;
  
  (3)需要門診辦協調的有關事宜;
  
  (4)事件現場的即時狀態;
  
  (5)事件的後續報告即搶救或處理的情況(直到處理完畢)。
  
  2. 信息報送的方式。
  
  (1)醫院各單位發生突發事件後,各科室應在第一時間內首先向科室領導和門診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報告,非工作時間同時報告總值班。
  
  (2)報告採用電話口述上報信息,並以書面形式做好記錄。
  
  (3)發現有隱報、瞞報、緩報的,將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3. 信息處理。
  
  發生突發事件,各部門及時進行受理、記錄(登記)、報告,做好聯繫溝通等信息處理相關工作。
  
  (一)門診突發公共衞生事件
  
  1.處理及上報
  
  (1)最先發現病情變化及意外事件的醫務人員(包括導診及分診人員)為第一責任人,一旦發現病人病情變化或發生意外事件,立即呼叫就近科室的醫護人員,同時迅速做出判斷。如病情允許搬動,立即將病人送至急診科搶救。如病情不允許搬動,應立刻進行就地搶救,如患者心跳停止,需立即行心肺復甦。
  
  (2)就近科室的醫護人員為第二責任人,接到報告後立即通知急診科(內線電話610,外線電話xxxxxxxx),並與第一責任人配合搶救。
  
  (3)急診科接到報告後,應立即攜帶急救物品到現場進行搶救。
  
  (4)如遇重大搶救或需多學科協作,及時請相關科室會診,並報告門診辦公室(非工作時間報告總值班)。
  
  (5)門診辦公室(總值班)應到現場指揮搶救,根據情況及時上報醫務處和主管院長,必要時上報院長。
  
  (6)經緊急處理後,根據病情辦理住院、留觀或離院。
  
  (7)患者經搶救無效死亡,門診辦公室向醫務處、主管院長彙報搶救經過,相關科室人員完成病歷並填寫死亡證,行政保衞處協助家屬將屍體運走。
  
  2.工作要求
  
  (1)門診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醫院及科室各項規章制度,堅守崗位,儘早發現患者病情變化,及時採取搶救措施。
  
  (2)急救物品做到定時清點,保持狀態完好,可隨時投入使用。
  
  (3)醫務人員應熟練掌握心肺復甦流程,常用急救儀器性能、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4)參加搶救人員按照病歷書寫規範詳實、準確地記錄搶救過程,並做好患者家屬的解釋工作。
  
  (5)如患者無家屬陪同,應及時聯繫家屬並保管好患者的隨時物品。
  
  (二)突發醫療投訴、糾紛事件
  
  1.風險分級
  
  一級風險:
  
  患方投訴醫務人員的服務態度,質疑醫務人員診療行為的正確性和有效性。以上情況經耐心解釋及簡單處理,未造成嚴重後果。
  
  二級風險:
  
  (1)患方來門診投訴人數少於10人,佔據門診診療、辦公場所,干擾正常醫療秩序,對醫務人員人身安全構成威脅。
  
  (2)患方對門診科室的診療過程提出質疑,經解釋無效,影響其他病人診療的行為。
  
  三級風險:
  
  (1)患方來院投訴人數超過10人,聚眾佔據門診診療、辦公場所,嚴重干擾醫院工作。
  
  (2)侮辱、誹謗、威脅、毆打醫務人員或者侵犯醫務人員人身自由、干擾醫務人員正常生活。
  
  (3)停屍鬧喪,拒絕將屍體移送太平間或殯儀館,在門診大廳設靈堂、擺花圈,拉橫幅等行為。
  
  (4)患方在門診內實施打、砸、搶等行為,造成物品損壞等情形。
  
  2. 處置及報告
  
  (1)發生一級風險的突發事件由當事人報告科室主任,科室不能自行處理時報告門診辦公室(非工作時間報總值班),門診辦公室(總值班)派人負責協調溝通,必要時請保安人員協同處理。
  
  (2)發生二級風險的突發事件,科室立即報告門診辦公室和行保處(非工作時間報總值班,總值班人員立即趕往現場並通知門診辦公室和行保處)。屬醫療糾紛方面的以門診辦公室、醫務處工作人員為主負責與患方溝通協調,治安方面則由行保處協調處理,其他科室及職能部門配合。如門診辦公室不能協調處理可以移交醫務處處理,必要時主管院長出面處置。
  
  (3)發生或可能發生三級風險的突發事件,門診辦公室和行保處立即趕赴現場處理,迅速組織足夠保安人員,採取有力措施,維護現場秩序,保護醫務人員及門診其他患者的人身安全和醫院公共財物的安全。在向主管院長報告的同時,向110或雲崗派出所報警(情況緊急時,醫務人員直接報警),並隨時向醫院主要領導報告事件動態。
  
  (4)發生突發事件後,當事人或科室負責人應積極處理,職能科室立即趕往現場進行初步調查、核實,向患者及家屬做好解釋工作,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
  
  (5)當患方有攻擊傾向時,當事科室和個人應立即採取必要的自我保護手段,發生衝突的醫務人員應儘量避免與患方直接接觸。
  
  (6)向警方提供有關患方人員違法鬧事的證據,與民警共同做好患方的教育疏導工作,引導患方依法處理突發事件。
  
  (7)收集和保全相關證據,包括病歷資料、有異議的藥品、事發過程中的影音資料等。
  
  (8)科室應做好其他患者的診療和解釋工作。
  
  (三)突發門診運行保障事件
  
  1.門診突然停電應急預案
  
  (1)局部小範圍或單個樓層停電,由各科室負責人直接電話聯繫電工班處理。
  
  (2)門診樓全樓停電,門診辦公室(非工作時間總值班)立即電話聯繫電工班和後勤保障中心主任。電工班應儘快查明原因,門診辦公室(總值班)派專人現場與相關部門(電工班和後勤保障中心)協調處理。
  
  (3)如短時間內無法供電,應作好以下工作:
  
  ①後勤保障中心立即將情況通告門診辦公室(總值班)。
  
  ②門診各科室醫護人員做好患者解釋工作,門診辦公室(總值班)與行政保衞處共同維持正常秩序,及時疏散病人。
  
  ③需低温保存的試劑、各種標本、藥品,妥善安置轉移到有電區存放。一旦供電恢復,應儘快完成各種標本的化驗。
  
  ④手工掛號、劃價、收費,手工開具各類檢查單、治療單及處方,病情相對較重患者,引導去急診科,啟動綠色通道,確保患者安全。
  
  ⑤正在進行的門診手術,在確保安全、有效的情況下完成。
  
  ⑥正在搶救病人,醫護人員應沉着、冷靜,採取有效措施保證患者的安全,必要時立即轉入病房。
  
  ⑦各科室增派醫護人員,做好患者的安撫工作,同時加強巡視,注意防火、防盜。
  
  ⑧恢復供電後,電話通知患者來院完成相關檢查、治療,領取門診收費收據。
  
  (4)各科室應備有應急燈、電筒等照明用物,定期檢查,保證完好狀態,放置在固定地點。各種可充電的搶救儀器應保證有電。
  
  2.門診電梯運行意外應急預案
  
  (1)電梯運行中發生意外情況(摔倒、夾手等),電梯安全管理員應立即處理,做好安撫工作,必要時報告行政保衞處。
  
  (2)如果導致人員受傷,行政保衞處應及時通知門診辦公室(夜間總值班),安排傷者就醫,保留就診資料。
  
  (3)如電梯內有人員被困,立即報告門診辦公室和行保處(夜間報總值班),派人現場協調處理。
  
  (4)預期會出現較嚴重後果,門診辦公室上報醫務處和主管領導,同時通知相關科室做好應急準備。
  
  (5)做好患者及家屬的情緒穩定工作,避免事態的擴大。
  
  (6)定期對電梯進行保養維護,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電梯因故障停止運行時,應關閉電梯,並在各電梯口安放停用標識。
  
  (7)重症患者轉運需有醫護人員陪同。
  
  3.門診火警應急預案
  
  (1)小的火情立即使用滅火器撲滅火焰,防止火情擴散。同時報告科室主任和行政保衞處,以查明起火原因,防止類似的事情再次發生。
  
  (2)一旦發生大火,應立即採取以下措施:
  
  ①首先發現起火者立即告知周圍人員,如遇到電起火,立即斷開電源。
  
  ②同時報告119、行政保衞處組織滅火。報告時應講清楚自已的姓名、單位和起火點的地址、樓層。
  
  ③接到報告後,行保處、門診辦公室要明確火災方位,迅速趕到現場,察看火勢,指揮火災撲救工作。
  
  ④有易燃易爆物品要立即搬出。
  
  ⑤工作人員組織患者、家屬按就近原則從安全出口疏散、撤離。先疏散危重和不能行走的病人,同時引導能行走的病人自行撤離。疏散時告知病人抓住樓梯扶手,不要擁擠爭先,防止擠倒踩壓。
  
  ⑥安撫患者及家屬情緒,切忌慌亂、相互擁擠。
  
  (二)響應指揮調度程序。
  
  1. 突發事件發生,由門診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決定相關應急預案的啟動,並組織應急處置工作。
  
  2. 門診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到崗開展工作,落實醫院赴現場指導處置工作及人員,根據處置工作的進展情況協調相關支援事項,跟蹤事件處置工作進展情況。
  
  3.門診辦公室始終與事件發生科室保持聯繫,根據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向門診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報告。
  
  4. 門診辦公室要做好突發事件處置過程的詳細記錄,由門診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定期檢查。
  
  (三)應急響應終結。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完成,由門診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宣佈應急響應結束,必要時由門診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向上級單位報告。
  
  (四)調查與評估。
  
  1.事件完成之後,調查、分析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中,有關科室和個人未依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報告職責,隱瞞、緩報或者謊報,阻礙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人員執行職務,不配合調查、採樣、技術分析和檢驗,對有關責任人員依據《醫院領導幹部責任追究規定》和醫院的其他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中,對錶現突出的科室和個人進行物質和精神獎勵。
  
  3.提交工作報告,在院辦公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