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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民族地區基礎教育質量提升行動計劃 (202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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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民族地區基礎教育質量提升行動計劃 (2021~2025年)

貴州省民族地區基礎教育質量提升行動計劃

20212025年)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深入實施科教興國、人才強國戰略,服務鄉村振興和教育強國建設,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發〔2019〕26號)、《貴州省推進教育現代化建設特色教育強省實施綱要(2018—2027年)》(黔黨發〔2018〕30號)精神和要求,加快推進我省民族地區教育現代化,促進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辦人民滿意的教育,決定在“十四五”期間實施“貴州民族地區基礎教育質量提升行動計劃”,特制訂項目實施方案。

一、項目建設的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記為黨育人、為國育才使命,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深化教育改革,促進教育公平,健全德智體美勞“五育並舉”育人體系,大力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推動民族地區進一步加強學校教育內涵建設,破解民族地區基礎教育質量發展不平衡不充分、質量短板弱項明顯、質量管理服務不適應新時代高質量發展要求等問題,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和普通高中多樣化特色發展,全面提高民族地區教育質量和水平。

(二)基本原則

——堅持以質量發展為主題。把提升育人質量作為當前最緊迫的核心任務,引導地方政府和學校把教育資源配置、學校工作着力點集中到強化教學環節、提高教育質量上來,確立科學的教育質量觀,推進教育質量的科學發展。 

——堅持以問題解決為導向。針對影響教育質量的關鍵領域、薄弱環節和制約因素,集中攻堅、綜合改革、重點突破。以學校為質量提升主體,激發學校辦學活力,着力破解機制障礙、質量弱項和服務短板,推進優質發展、特色發展和公平發展。

——堅持以改革開放為主線。深化教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把教育投入的重點從硬件建設逐步轉移到軟件建設上來,大力推進課程教學、教育質量評價改革創新,全面推進教育開放共享,大力推進城鄉、校際之間教育要素流動和教育對口支援的深化提質。

——堅持以質量保障為重點。強化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教育質量保障服務責任,落實縣級基礎教育質量保障服務的主體責任,細化完善各項質量管理政策措施,提高投入保障、政策保障和專業服務保障水平。

——堅持以項目建設為抓手。推進質量建設重點領域項目化管理,以補短版、強服務、提質量為導向,設立適應不同類型學校需求的子項目,建立健全項目投入、監督檢查、制度保障、績效評估等一系列管理機制,充分發揮項目在質量管理、專業服務、教育評價等示範引領作用。

(三)主要目標

通過項目實施,引導民族地區加強教育內涵建設,健全質量管理制度,深化育人模式改革,在“十四五”期間,實現質量保障服務能力明顯提升,項目學校辦學水平顯著提高,特色明顯呈現,民族地區基礎學科教學質量有明顯提升,引領帶動促進民族地區基礎教育質量的全面提高和特色發展。

——探索建設高質量基礎教育體系的有效途徑充分發揮項目的先行先試、探索引導和輻射帶動作用,破解高質量發展的機制障礙和專業服務短板,建立健全民族地區基礎教育質量保障服務體系,支持服務“鄉村建設行動”和“高質量教育體系建設”,改革學校評價、教師評價和學生評價,深化“扶志扶智”,鞏固教育脱貧攻堅成果,增強民族地區內生髮展能力提升下一代就業創業能力。

——培育創建一批優質特色學校和優秀教學團隊。在民族地區少數民族聚居的村小和教學點創建一批鄉村優質特色學校;在民族地區的民族國小、民族中學和少數民族學生比例較高的中國小建設一批民族地區優質品牌學校;在民族地區的中國小培育一批優秀學科教學團隊,教師的教書育人能力素質顯著提高,2~3年時間使部分基礎學科教學質量有明顯提升。

——促進學生學業技能綜合素質等全面發展。在項目學校培育2~3個優勢特色學科,其學業成績、能力發展在本地具有明顯優勢;有一個以上薄弱學科教學改進,其學業成績合格率明顯提高;構建多樣化學生社團及興趣小組,項目學校學生的學業成績、技能特長、綜合素質獲得良好發展。項目學校的校園環境具有地域文化、民族文化特色,成為民族特色鮮明、辦學質量較高的優質品牌學校,帶動民族地區教育質量和水平全面提升。

二、主要任務與工作重點

整個行動計劃分為三個子項目:鄉村振興優質特色學校建設支持專項行動(簡稱子項目Ⅰ,在村級國小、教學點中遴選項目Ⅰ試點學校並實施);民族地區中國小高質量發展支持專項行動(簡稱子項目Ⅱ,在鄉鎮及以上中國小中遴選項目Ⅱ試點學校並實施);民族地區基礎學科(領域)質量提升專項課題(簡稱子項目Ⅲ,在3個自州、10個自治縣的中國小申報者中遴選並實施)

(一)鄉村振興優質特色學校建設支持專項行動

1.建立機制,推動教師資源共享。在項目學校建立城鄉教師雙向交流機制,推行教師在項目學校與城鎮學校之間交流常態化,推行學區教師走教制,安排短缺學科教師在幾所學校之間任教,鼓勵優秀教師城鄉交流或多點執教。在縣域內建立特級教師、教學名師、骨幹教師到項目學校支教任教或定期到項目學校開展教學指導、師帶徒工作。

2.落實支援,推進幫扶更加精準。將教育對口支援從原來通過鄉鎮中心校間接幫扶變為直接幫扶,將教育對口支援直接覆蓋到項目學校,建立東西部扶貧協作幫扶城市、本省(本地)城鎮學校支持項目學校的對口幫扶機制,將項目學校納入集團化辦學管理範疇等。通過管理支持、教師支教、教學指導等,切實提升項目學校辦學水平。

3.發揮優勢,提高小班教學質量。從鄉村學校學生人數減少、小班普遍存在的實際出發,圍繞發揮小規模學校小班額比較優勢,推進因材施教、輔導“精準到人”和家校合作,積極探索和推進小班化教學改革,打造適合小班的高質量的課堂教學模式,建立充分交流、作業面批、訓練落實的學習環境,圍繞發揮鄉村教育資源比較優勢來推進課程教學改革,推動校本課程建設,推進項目學校教學質量迅速提高。

4.突出特色,發揮文化育人功能。加強閲讀資源建設,成立鄉村閲讀指導中心,推進兒童早期閲讀。着力培育打造適合鄉村特點、民族文化與鄉土資源優勢的學校文化環境,創建適合鄉村小規模學校學生課外活動方式、學習資源配置和教室空間環境佈局,推進學科教學與學生文化背景、生活環境、自然條件的有機結合。在民族地區的村級完小、教學點創建一批在小班化教學、美育、勞動教育、自然課堂、民族民間文化育人等具有比較優勢的鄉村優質特色學校。

(二)民族地區中國小高質量發展支持專項行動

1.優化班級管理改進行為養成教育。在項目學校開展班級管理與班主任工作培訓研修,建立跨學校的德育團隊研修、培訓指導和師帶徒機制,大力推進家校合作與班主任隊伍專業發展,建立健全班主任、科任老師定期家訪制度。建立健全家長委員會制度和“家長學校”運行機制,建立健全家長、教師和社會人士定期研討交流機制,着力扶志立志、理想信念教育和良好習慣養成,提升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水平。

2.強化質量管理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健全項目學校教學常規管理制度,堅持和完善集體備課制度,落實教學常規檢查,推進學校教學常規管理、學生學習活動管理精細化、科學化發展。開展質量管理與評價改革工作,指導項目學校建立健全科學的質量評價與多元化教育教學質量獎勵制度,完善教師績效考核獎勵辦法,建立健全懲戒約束機制,績效工資分配向班主任、工作量大和教育教學效果突出的教師傾斜,並與德智體美勞“五育”掛鈎,重點在課程建設、學業進步、能力發展、潛能開發、興趣特長培養和困難學生幫扶等方面體現多元激勵。

3.項目化推進組團式幫扶深化提質。建立健全針對項目學校的“組團式”幫扶優化提質機制,加強教育對口幫扶的對接力度,受援民族地區主動對接援助方,爭取團隊幫扶、項目支持、教研合作等,並做好服務保障,進一步落實幫扶協議。加強幫扶校際之間的溝通協商與工作銜接,項目學校要找準幫扶結合點,主動與對口幫扶學校溝通對接,以學期為單位共同制訂幫扶工作計劃,增強工作的計劃性、針對性,推進按需開展短期培訓、現場指導、團隊研修引領、課題合作指導、師徒結對等多種方式的教育幫扶。

4.實施學科課程教學改革創新行動。組建若干學科課程教學改革研修團隊,建立重點學科教學指導服務機制,加強基礎學科與薄弱學科質量建設、綜合實踐(勞動教育)活動課程建設和地方特色校本課程建設。推進教育信息化教學應用普及、網絡優質課程與學習資源共享,深化課堂教學改革,促進德育、情感教育與扶志扶智相結合,開展優勢學科教學建設活動,薄弱學科教學改革行動等。強化基礎學科優秀拔尖學生培養,建立學有困難學生幫扶和學有餘力學生拓展學習空間的管理服務制度。

5.提升民族文化傳統文化育人質量。建設完善一批優秀傳統文化、民族民間文化教育課程,建設發展一批文化育人創新團隊,開展學科課程與地方自然資源、非物質文化遺產相結合的課程資源開發應用工作,開展基於民族地區實際和民族學生特點的教學改進和教學模式創建研究,創辦體現學校辦學特色優勢的多樣化學生社團和課外興趣小組,創建具有地域文化、民族文化特色的校園環境,充分發揮優秀傳統文化、民族民間文化在體育美育、勞動教育、家國情懷培育和文化遺產傳承等育人功能,推進學校的特色發展。

(三)民族地區基礎學科(領域)質量提升專項課題

1.以課題研究為載體,培育優秀教學團隊。根據《貴州省教育科學規劃課題管理辦法》,設立貴州省教育科學規劃民族地區基礎學科質量提升專項課題”,主要圍繞德育與文化育人,數學、語文、外語和科學(理、化、生)等教育教學質量提升問題,由民族地區中國小組建若干跨學校、跨地域教學團隊,結合實際自主擬定研究選題,逐級申報評審遴選。每年立項支持100個左右課題,通過課題研修、團隊合作、研究改進,培育400個以上優秀教學團隊。

2.以教研教改為重點,推進學習方式變革。課題教研團隊通過着力研究學科重點難點、薄弱環節的教學改革問題,着力學習方式與育人模式變革、國內外優秀成果應用轉化,聚焦課堂教學和學習質量,加強對課程實施、課標落實、教與學改進、作業評價與學習指導優化等關鍵領域、重點環節研究;建立上下聯動、內外合作、多方參與的教研教改聯動機制,充分發揮優秀教師、專家學者、教研人員和支教教師的專業引領作用,推進學習方式變革與質量提升。

3.以信息技術為抓手,優化教與學的過程。積極開展信息技術應用升級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研究,大力推進學科課程教學信息化應用發展。鼓勵開展創客教育項目、STEAM教育項目試點研究,着力研究將信息技術、編程教育、算法思想融入中國小相關學科課程教學的有效途徑;大力推動學科教學軟件、計算機輔助學習程序的應用研究,積極支持教與學軟件應用、課程教學資源信息化研究教學團隊的建設。

三、項目申報與評估驗收

(一)項目實施的範圍

項目實施的範圍為三個自治州和自治州外的10個自治縣的中國小。其中,掛牌的民族國小、民族中學和少數民族學生比例較高或聚居集中度較高地域的學校是項目支持的重點對象。子項目Ⅰ、子項目Ⅱ的實施期限為三年,子項目Ⅲ的實施期限為二至三年。到2025年整個項目結束。

2021年開始,每年支持實施一批項目。其中子項目Ⅰ、子項目Ⅱ的項目申報立項為2021~2023三年, 設立的項目縣給予一定的經費補助子項目Ⅲ“十四五”期間每年均組織申報並給予經費支持,每個課題資助5萬元。2023年開始,每年分期分批組織項目評估驗收。

(二)項目實施的對象

子項目Ⅰ以縣為單位組織管理,以項目學校為實施主體。每個項目縣自主確定3所村級國小、教學點作為鄉村振興優質特色學校建設支持專項行動試點學校(以下簡稱項目學校)項目學校由中心校(鄉鎮教育管理中心)組織學校申報與縣教育局推薦相結合,縣教育局在本縣申報的村小和教學點中遴選。

子項目Ⅱ以縣為單位組織管理,以項目學校為實施主體。每個項目縣自主確定3所鄉鎮及以上中國小作為民族地區中國小高質量發展支持支持專項行動試點學校(以下簡稱項目學校)。項目試點學校由學校申報,縣教育局在本縣鄉鎮及以上中國小中遴選,優先考慮少數民族學生比例較高的寄宿制學校,項目試點學校至少需涵蓋國小、初級中學、普通高中各一所,或者涵蓋國小、初級中學3所。

子項目Ⅲ的申報對象主要為46個縣的中國小。申報學校為單位組織管理,以教學團隊為實施主體。每年立項100個左右民族地區基礎學科(領域)質量提升專項課題(以下簡稱項目團隊),每個課題研究團隊不超過10人,每個課題團隊成員須有不少於2所學校不多於5所學校(單位)的教師參加,每年立項課題儘可能覆蓋30個以上的縣。到2023年爭取擴大到部分民族鄉。

為控制管理服務成本,提高投資效益,確定的項目縣原則上應同時實施三個子項目,項目申報時縣教育局需一併填寫子項目Ⅰ、項目Ⅱ申報書,子項目Ⅲ申報書由學校的課題負責人填寫,各市、州教育局立項評審時在同等條件下傾斜擬設立的項目縣,使其每年能立項2~3個課題。

(三)項目申報與立項

1.子項目Ⅰ申報立項程序。子項目Ⅰ學校的設立由鄉鎮中心國小(鄉鎮教育管理中心或教育管理辦公室)組織,學校(村級完全國小和教學點)每年的8月底向縣教育局申報,縣教育局組織評審遴選,確定子項目Ⅰ學校,以縣為單位對子項目Ⅰ建設進行規劃設計,向州(市)教育局申報,州(市)教育局組織評審遴選,確定年度擬設立項目Ⅰ的縣(市)名單,報省教育廳審核備案,由省教育廳每年11月底前向全省公佈項目縣和子項目Ⅰ學校名單。

2.子項目申報立項程序。子項目Ⅱ學校的設立由鄉鎮中心國小、初級中學和普通高中每年的8月底向所屬的縣教育局申報,縣教育局組織評審遴選,確定子項目Ⅱ學校,以縣為單位對子項目Ⅱ建設進行整體規劃設計,然後向州(市)教育局申報,州(市)教育局組織評審遴選,確定年度擬設立項目Ⅱ的縣(市)名單,報省教育廳審核備案,由省教育廳每年11月底前向全省公佈項目縣和子項目Ⅱ學校名單。

子項目Ⅰ學校、子項目Ⅱ學校分別掛牌:“貴州省鄉村振興優質特色學校建設項目學校”、“貴州省民族地區中國小高質量發展支持項目學校”。

3.子項目Ⅲ的申報立項。子項目Ⅲ團隊由課題負責人向課題實施主體學校(課題日常管理單位)申報,申報課題的學科(領域)僅限德育與文化育人、數學、語文、外語和科學(理、化、生),主要圍繞行為養成教育、文化育人、課程教材、課堂教學、課外活動、學習方式和實驗教學、實踐操作訓練等方面國小、國中和普通高中三個學段進行選題。其中,語文、科學重點支持鄉鎮中心國小、鄉村國小的閲讀、科學教育研究。

學校每年的8月底向縣教育局申報,然後向州(市)教育局申報,每個縣(市)限報6個課題。州(市)教育局組織評審遴選,按照省確定的擬立項課題數1∶1.5的比例申報至民族教育質量項目辦公室省教育科學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省民族教育質量項目辦組織最終立項評審,省教育廳每年11月底前向全省公佈子項目Ⅲ立項課題名單。

鼓勵支持課題研究的開放合作。鼓勵支持東西部扶貧協作對口幫扶學校、城市幫扶學校的支教教師以項目學校名譽領銜申報或參與課題申報,鼓勵支持我省特級教師、教學名師、骨幹教師、教研人員受聘民族地區中國小兼職服務、指導教學,以受聘學校名譽領銜申報或參與申報子項目Ⅲ的課題。鼓勵支持高等學校專家學者參與指導項目申報、項目實施和課題研究。

鼓勵開展質量保障服務政策研究。鼓勵支持州(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設立基礎教育質量保障服務、評價改革方面的課題,圍繞項目建設開展質量管理、專業服務和投入保障的政策與制度設計、政策實施評估等研究。通過省級評審立項的質量保障服務政策措施類課題納入子項目Ⅲ管理,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教研機構)申報的獲得省級立項課題的研究工作經費自籌,三個自治州教育行政部門(教研機構)申報獲得省級立項的課題其研究經費納入子項目Ⅲ經費支持範圍。質量保障服務政策措施類課題研究期限為0.5~1年,每個州、縣每年立項課題數量原則上不超過3個。

(四)項目的評估驗收

項目實施週期結束時,子項目Ⅰ學校、子項目Ⅱ學校和子項目Ⅲ團隊組織進行自評,若符合項目評估驗收標準要求,則向所屬的縣教育局申請項目評估驗收。縣教育局組織對三個子項目進行驗收初評,組織對本項目的(主要是子項目Ⅰ、子項目Ⅱ)管理服務與專業指導工作進行自評,出具項目經費撥付使用(審計)報告,然向州(市)教育局申請評估驗收。

州(市)教育局組織對項目縣的評估驗收和子項目Ⅲ課題的結題驗收,確定項目實施結項(結題)名單,向省教育廳申請審核認定。省教育廳組織對項目實施績效進行材料審查和現場抽樣評估,按照項目評估驗收方案及標準《貴州省教育科學規劃課題管理辦法》的規定程序進行審核,公佈通過審核審查的項目學校名單,同時對通過評估驗收的子項目Ⅲ課題發放結題證書。

四、組織管理與服務保障

(一)省教育廳的管理服務責任

1.成立項目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

成立“貴州省民族地區基礎教育質量提升行動計劃”項目領導小組。項目領導小組組長由教育廳黨組書記廳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聯繫廳民族教育處、基礎教育處的廳領導擔任,領導小組成員為有關處室(單位)負責人。

設立民族地區基礎教育質量提升行動計劃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省民族教育質量項目辦公室)。在項目辦公室建立項目推進工作專班,從各地教育部門和高等學校抽調6人左右組建“民族地區基礎教育質量提升行動計劃”工作專班,專門負責項目推進的日常管理、協調服務和監督檢查工作。負責組織制定項目經費管理辦法,制定項目驗收評估方案及項目驗收評估標準等。

2.設立民族地區基礎教育質量指導委員會。從省內外中國小、科研院所、高等學校選聘相關領域的名師名校長、專家學者組建貴州省民族地區基礎教育質量指導委員會(簡稱民族教育質量指導委員會指導委員會下設學校質量管理、德育與班主任工作、學科教學(分語文、數學、外語、科學、物理、化學、生物)和學校文化建設與文化育人10個專家指導組,分別負責子項目有關領域的項目推進指導工作。

3.建立項目推進監督指導機制。項目實施過程中,省教育廳每個學期組織一次項目推進檢查指導與階段性評估工作,每年不定期組織民族教育質量指導委員會的有關專家赴項目縣、子項目Ⅰ學校、子項目Ⅱ學校和子項目Ⅲ團隊開展專業服務、專項指導和專題調研工作。搭建省級項目推進專業服務平台,每年按子項目重點工作領域(學科)組織召開不少於一次現場推進會或項目實施專題研討會。

(二)州(市)的管理服務責任

1.建立州級項目推進管理服務機制。立由有關專家、教研人員和名師、名校長、名班主任組成的基礎教育質量專業指導委員會,成立項目推進協調小組和項目工作管理團隊,明確項目管理責任機構(單位),落實子項目管理人責任。負責子項目Ⅰ、子項目Ⅱ的立項評審,負責子項目Ⅲ的立項評審推薦,負責三個子項目的驗收評估等工作;負責項目在本地的實施監督與服務指導,每年組織一次本州(市)三個子項目的現場推進會經驗交流會。

2.建立健全質量保障有關政策措施。通過項目建設建立健全有關質量保障政策措施,如制定落實縣管校聘推進教師合理流動、輪崗交流和學區走教指導意見,中國小家校協同育人指導意見,優秀退休教師返聘管理指導意見等;建立對學校檢查評比事項、非教育教學事務安排申報審批制度,建立優秀德育工作者、優秀教學成果評選獎勵制度等。

(三)縣(市)的管理服務責任

1.建立項目實施推進管理機制。項目的具體組織實施、推進管理和專業服務等主要由項目縣負責。以縣為單位,以項目學校為參與主體,按三個子項目組建日常工作管理服務團隊,制定項目推進年度工作計劃,明確三個子項目推進管理協調責任人,每年年底向州(市)教育局提交項目實施年度工作報告

2.建立項目實施專業服務機制。組建由高等學校、教研機構、對口幫扶學校和項目學校的有關人員組成的班級管理與家校合作、學校教學常規與質量管理、學校文化建設與民族文化育人和數學、外語、科學(理、化、生)等學科領域的專業服務小組,定期組織項目實施的現場指導、專題培訓、案例分析和研討交流活動,通過購買專業服務、聘請專業團隊、特聘優秀教師和有關專家學者參與項目建設,指導項目實施,開展項目合作,提升項目服務的專業化、精細化水平。

3.通過項目試點健全質量保障政策。如制定社會優秀人才學校兼職管理辦法,優秀退休教師返聘管理辦法,校長和學校領導班子年度考核獎勵辦法,中國小教師懲戒與退出管理辦法,中國小校教師教學質量評價與績效(目標獎勵)分配管理指導意見,學生綜合實踐與勞動教育指導意見,學校教學常規精細化管理綱要等;開展班主任技能、解題説題編題競賽活動,建立健全優秀班主任、優秀教學成果評選獎勵制度,探索建立教師轉崗、提前退休制度,探索建立校長職級制、任期制和年薪制的有效途徑等等。

(四)項目學校的實施主體責任

1.做好實施方案和推進工作。學校是項目建設與項目實施的主體,項目學校按照申報立項的子項目名稱內容,根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對項目統一部署和安排依據"質量提升行動計劃"的總體目標任務所承擔項目的具體內容要求,結合本校實際制定項目建設實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計劃明確項目預期目標和工作任務,組織項目實施,加強團隊建設、教學能力建設和優勢學科(領域)培育與薄弱學科(環節)質量改進,保證項目建設達到學校確定的預期目標

2.建立工作團隊和有關制度。組建校內外結合的高水平教學創新團隊,加強教研組、備課組、課程資源建設等基層教學組織建設,健全學校教學常規管理與教育質量評價制度,建立教學診斷與質量年報制度,健全體現立德樹人、五育並舉要求的教師考核評價多元、懲戒約束管理制度,制定學生學習與發展指導計劃、綜合實踐活動課程校本化實施方案等。深化課堂教學改革,促進學習方式變革,強化基礎學科優秀拔尖學生培養,建立學有困難學生幫扶制度

五、項目實施的經費支持

(一)項目Ⅰ學校經費支持範圍

對項目Ⅰ學校的經費支持主要包括:聘請退休優秀教師、社會優秀人才兼職任教、指導教學、師帶徒的工作補助;本校教師外出培訓交流與跟崗學習差旅費;小班化教學專家團隊現場指導、會議諮詢與專題培訓費,項目推進工作的專業培訓、研討交流、現場觀摩等會議經費;鄉土文化資源、自然資源課程化建設經費;學生學習資源配置,學校文化環境建設等費用。

(二)項目Ⅱ學校經費支持範圍

對項目Ⅱ學校的經費支持主要包括:班級管理與家校合作、學校教學常規與質量管理的專家團隊現場指導、會議諮詢與專題培訓費;聘請退休優秀教師、社會優秀人才到項目學校兼職任教、指導教學、師帶徒的工作補助;項目學校教師外出培訓交流與跟崗學習差旅費;學科(領域)課程教學改革的專家團隊現場指導與專題培訓費;項目推進工作的專業培訓、研討交流、現場觀摩等會議經費;校本課程與學習資源建設經費;民族民間文化課程資源建設經費,學校文化環境建設經費等費用。

(三)項目Ⅲ團隊經費支持範圍

對項目Ⅲ課題團隊建設的經費支持主要包括:聘請專家指導與專題培訓課題研究進程有關工作的諮詢費、講課費,課題組會議與課題研究團隊每個學期組織的研討交流活動的會議伙食費、工作資料費、培訓講課費、專家諮詢費等,課題組成員外出培訓交流的差旅費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