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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應急預案精選8篇

欄目: 活動策劃 / 發佈於: / 人氣:8.25K

我們在遇到某些特別狀況時,務必啟動應急預案,大家知道怎樣完成一份有效的應急預案嗎,以下是本站小編精心為您推薦的突發應急預案精選8篇,供大家參考。

突發應急預案精選8篇

突發應急預案篇1

基本預案指導思想:

“人命關天,安全第一”,安全工作是學校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營造一個安全的工作學習和生活環境,不僅是全體師生員工和廣大家長的迫切意願,也是推進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重要保證。學校不斷增強做好應對各類突發事件工作的使命感,責任感和緊迫感。建立和完善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預案、機制和制度,確保全體師生員工的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安全。 基本預案,是編制學校事故應急預案的基礎和關鍵。必須堅持以人為本,堅持全面、協調、可持續的---,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摸清學校基本情況,科學評估學校所面臨的事故危險,建立學校應急組織,健全和完善學校師生安全培訓和演練的制度,全面提高學校應對突發事件的綜合管理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

學校內所有房屋周邊道路,都能通行消防車。學校所有樓房通道與周邊道路安全暢通,便於校內師生員工及時疏散。

學校每幢建築,各層樓面都配置消防設施、消防器材。這些設施設備器材專人負責,定期檢查維修和更換,處於有效使用期內。學校內建立形成消防水管線系統,在適合地點設有消防栓,校內消防通道暢通。

學校的伙房使用液化氣。教學需要的極少量有毒有害化學物品,有專門場所放置,專人負責管理,並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伙房衞生工作由學校成立專門組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定期檢查,確保食品衞生安全。

應急組織的職責

1、學校應急指揮部 應急指揮部是學校整個應急救援工作的指揮中心,負責向上級部門報告和請示,負責與應急部門和社區聯絡,負責協調應急期間各救援隊伍的運作,統籌安排各項應急行動,保證應急工作快速、有序、有效地進行。

⑴人員組成:

總指揮:張建軍

副總指揮:張彬

成員:學校中層幹部和各班主任

⑵學校應急總指揮職責 ①決定事故應急預案的啟動和終止;

②統一領導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確定現場指揮人員,負責應急隊伍和資源的調動;

③向公安、消防、安監、技監等應急部門報告,並保持密切聯繫;消防等部門人員到達單位後,配合這些部門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④向上級主管部門通報事故情況和要求提供救援事項;

⑤向單位員工通報事故情況,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授權,向新聞媒體公佈事故情況;⑥負責事故原因調查和善後工作。

2、事故現場指揮職責:

①根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在事故現場指揮救援行動,把事故消滅在初始狀態。 ②指揮現場無關人員有序疏散,撤離到安全區域。 ③負責救護受傷人員和尋找失蹤人員。

④負責現場應急救援任務分配和人員調度。

⑤把事故情況,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求援事項嚮應急總指揮報告。

⑥與消防等應急部門合作,提供建議和信息。

⑦維持現場秩序,負責事故現場的警戒和保護。

⑧負責事故後的現場清理工作。

3、現場值班主任職責

①在事故發生初始階段,擔當事故現場指揮

②在確認事故即將發生或已發生後,向單位領導報告,向上級部門報告。

③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啟動學校事故應急預案。

④維持現場秩序,負責事故現場的警戒和保護。

4、應急救援小組:根據學校特點和需要,分別設置:

⑴通訊聯絡小組負責人:張曉麗

⑵疏散引導小組負責人:姚瑞榮楊琴

⑶醫療救護小組負責人:王鬱雯

⑷警戒保衞小組負責人:王興亮

⑸後勤保障小組負責人:周延文

5、應急責任制:

⑴校長是學校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保證學校安全,是學校應急預案指揮者。

⑵事故現場指揮,現場值班主任承擔本預案規定的職責,指揮有關人員進行搶險排難。

⑶分管領導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責任人:

①颱風、暴風雨、地震等自然災害責任人:分管總務後勤的副校長及總務主任。②社會人員進入校園造成安全事故責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及總務主任。③火災、爆炸、食物中毒、建築物倒塌、車輛傷害、觸電等安全事故責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及總務主任。④學生羣體鬥毆、校內大型活動安全事故責任人:分管教學的副校長和政教主任及各級部主任。⑤在突發安全事故中因學生管理不善而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責任人:分管教學的副校長和政教主任及各級部主任或現場指揮。應急電話:火災119報警110緊急救護120

本應急程序的要點是:防範事故,確保人員安全,減少財產損失。

突發應急預案篇2

為認真做好交通運輸組織工作,保障在發生惡劣天氣時,組織調配交通運輸力量及時處置,保障各種生產生活重要物資的運輸。根據上級行業管理部門的相關要求,現制定如下應急預案。

一、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把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交通事故、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預防為主。貫徹預防為主的思想,樹立常備不懈的觀念,做好應對惡劣天氣安全運輸的思想準備、機制準備和物資準備,完善建立信息報告體系、科學決策,提高預防和應對惡劣天氣的處置能力。

3、分級負責。在應急工作指揮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根據天氣情況、所需動用的資源、影響範圍等因素,啟動應急預案。落實崗位責任制,明確責任人及其指揮權限。

二、組織領導

為了保障在發生惡劣天氣時,保障道路運輸安全,公司成立惡劣天氣突發應急工作處置指揮領導小組,負責公司的運輸保障應急工作。

組長:xxx副組長:xxx成員:xxx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技科,xxx擔任辦公室主任,值班電話:xxxxxxxx。

三、具體措施

1、遇有雨、雪、霧等惡劣天氣時,如有必要時應採取臨時管理措施,暫停車輛運行。

2、遇有冰雪天氣,運營車輛應配齊風擋玻璃的除冰霜物品和防滑鏈等,保證駕駛員視線良好;使用防滑鏈防止車輪打滑。

3、及時消除停車場區的冰雪,確保車輛進、出安全。

4、加強對運營車輛安全狀況的檢查,掌握沿途道路通行條件,必要時堅決停運。

5、加強對駕、押人員雪、霧天氣行車的安全教育,牢固樹立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觀念,努力消除隱患及事故。

6、若雨、雪、霧天出現交通安全事故,按照《事故處理應急預案》程序進行處理。

四、值班報告制度

在應急預案啟動後,應急領導小組實行24小時值班,負責組織、協調解決運輸中出現的問題,嚴禁脱崗、誤崗。隨時向上級報告有關情況,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傳,保證通訊信息、政令暢通。

五、應急處置

在發生霧天等惡劣天氣時,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和相關人員應迅速趕往現場,根據現場情況認真處置。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應急預備車輛,進入緊急狀態,加緊進行檢修,隨時聽候調遣;科學合理安排運輸力量,在最短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搶裝緊急物資,確保運輸安全、及時、準確、高效。因惡劣天氣,影響運輸安全時。現場指揮組要立即趕往現場,督導車輛配齊防滑鏈,加鋪草墊和黃沙等材料,做好防雪、防凍、防滑工作;在路況條件較差的情況下,採取編隊發車的方法,保證行車安全。同時協調通知相關部門做好道路的保通工作。

突發應急預案篇3

為加強道路貨物運輸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及時有效的開展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減少事故損失和人員傷亡,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本公司內部管理的要求,制定道路貨物運輸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一、運輸生產事故一旦發生,公司管理人員和駕駛人員應根據預案,及時組織搶救,協調處理事故,減少人民生命和財產損失,協助交通管理部門做好事故處理和善後工作。

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凡發生道路運輸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公司經理必須在20分鐘內到現場,30分鐘內反饋給運政機構。

三、運輸生產事故發生後,駕駛人員應立即保護好現場,並採取必要的應急防護措施,然後打公司電話通知公司經理,電話為:xxx,公司領導應根據事故大小,迅速與交通運政、公安、交警、120急救中心、保險公司等部門聯繫,並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駕駛人員在聯繫不到單位的情況下,也可直接與交通運政、公安、交警、120急救中心、保險公司等部門聯繫。

四、駕駛員發生運輸安全生產事故後,應停職檢查,待事故原因查明後,根據生產事故大小,按公司管理要求給予責任追究。

五、公司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並建立應急保障車輛,應急小組各成員必須7×24小時保證通迅暢通,嚴格服從應急小組的統一調動,聯繫方式如有變動,應提前通知應急小組。 組織機構 組 長:xxxx 副組長:xxxx 成 員:xxxx

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統一思想,步調一致,採取有效措施,積極努力開展工作。協調領導小組下設4個應急工作組,分為路障清理組;運輸保障組;後勤服務組;信息聯絡組,具體分工如下:

1、路障清理主要職責:負責清理路障,包括雪阻、水災、橋樑坍塌、道路中斷等,應及時派出車輛和人員予以疏通,保證道路暢通無阻,車輛應隨時加滿油料,人員應保證24小時待命。具體機械車輛由貨運科負責組織解決。

2、運輸保障主要職責:應及時合理安排車輛對滯留貨物和被困人員的安全運輸,保證所有貨物安全、及時運達。具體車輛由公司和貨運站負責協調解決。

3、後勤服務主要職責:負責好被困人員的生活住宿,確保所有人員和滯留貨物的安全。

4、信息聯絡主要職責:具體工作任務是上傳下達所有指令、命令和信息,確保信息暢通。

各組要認真對照各自工作分工,組織相關人員組成應急工作組,確保完成分管工作。

突發應急預案篇4

為切實做好流坡塢鎮中學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在學校發生、流行,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特制訂本開學工作預案。

一、開學前期準備工作

(一)合理安排到崗時間。學校中層領導提前一週返崗,謀劃本學期相關工作及新型冠狀病毒防控工作;教職工提前3天到崗,做好本職準備工作。

(二)提前做好物資儲備。提前備好口罩、消毒液、體温表等疫情防控儲備物資,設立留觀室和隔離室。

(三)做好校園清潔消毒。學校安排專人加強對宿舍、教室、食堂、廁所等場所的環境衞生管理,做好全方位消毒工作。開學後,持續落實消毒措施,按專業要求及時加強日常通風換氣。

(四)做好學生健康監測工作。學校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以班級為單位建立學生疫情情況統計表。

(五)做好學生開學通知工作。待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確定開學時間後,學校將第一時間內傳達給每位師生。

(六)隨時關注上級文件精神,不折不扣執行上級指示。

(七)學校校園提前實行“封閉式”管理。禁止任何無關人員進入學校。

二、開學後需做好的工作

(一)做好開學學生報到工作。一是凡是有到過重點疫區或與重點疫區返回人員近距離接觸或近距離接觸過有發熱、乾咳症狀患者的學生,開學前14天內身體若無異常,可正常返校;二是告知每一位師生每日出門前在家自行測量體温,凡體温高於37.3攝氏度的不得出門,自行居家留觀或就醫,留觀就醫期間耽誤課程的,由學校事後安排免費補課;三是所有教師、學生入校必須佩戴口罩。科學合理安排師生體温檢測程序,確保在每天上、下午上學前,安排有專人在校門口對教師、學生體温進行逐一測量,發現體温超標情況要妥善處置、及時上報;四是嚴格落實體温晨午檢測制度,建立師生流動台賬,及時對出現相關症狀、體温高於37.3度的人員採取隔離等措施,並要立即通知家長,暫緩返校。

(二)嚴格校園進出管制和嚴禁組織聚集性活動。疫情解除前,嚴把學校大門關,任何閒雜人員不得進入學校,確保學校平安;以班級為單位開展教學活動,不組織其它聚集性活動。

(三)加強對教師車輛和校車管理。每天對教師車輛和校車進行消毒,告知學生在校車上應佩戴口罩並減少語言交流。

(四)加強上放學時對學校門口的管理。制訂錯時放學時間或安排值班教師加強對校門口的快速疏散管理,減少人們聚集的時間。

(五)做好學生健康宣傳教育。一是加強心理健康教育,針對Ⅰ級響應中師生可能產生的心理變化、心理障礙,以及返校開學後可能的心理矛盾和情緒,要預判、研判,做好教育和心理疏導工作;二是加強疫情防控知識教育,使師生熟練掌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識,提高防範意識,養成良好衞生習慣和健康生活方式,不斷增強師生體質和免疫力。

(六)加強食堂管理。要加強對食堂採購人員、送貨人員、查驗人員在工作期間做好個人防護和衞生監管。嚴格落實對炊具、餐具等用品定期消毒。嚴把食堂進貨,嚴格落實索證索票,不得使用來源不明的蛋類、奶類和肉類;不食用生冷食品,嚴禁採購食用野生動物,確保師生飲食安全。

(七)加強輿情防控。及時瞭解、掌握疫情防控動態實況和單位出現的新狀況,廣泛動員、組織、凝聚全體師生力量,及時解疑釋惑。教育全體師生保證做到不信謠、不傳謠,促進疫情防控期間的社會和諧穩定。

三、明確職責,完善防控工作機制

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

李建軍校長要全面負責本單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組織、協調、監管,分管同志做好具體落實及督查;班主任負責本班學生疫情防控工作的落實,做好與家長的聯繫溝通,提醒、通知家長與學校做好防控工作的配合,及時掌握學生最新動態,向學校做好疫情信息報告;任課教師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的同時,服從學校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及時瞭解學生的最新動態,及時做好臨時處置和信息上報工作。

四、切實做好防控管理及督查工作

落實好上級有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結合校實際,科學謀劃,精準施策,細化措施,嚴抓落實,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師生生命安全、身體健康和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運行。

學校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對疫情防控工作和領導在崗情況開展督查檢查,對麻痺大意、敷衍塞責、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為,按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

突發應急預案篇5

為紮實做好我校新型狀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確保全校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省教育廳、市教育局指示要求,制定方案如下。

一、開學時間安排

初定3月x日,具體開學時間,根據疫情防控進展情況,以及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和教育局部署安排,提前向社會公佈。

二、成立領導小組

(一)人員組成

組 長: 校長

副組長: 副校長

成 員:全體中層幹部

(二)主要職責

1.細化領導小組下設機構的責任分工,明確工作機制,制定各班級詳細預案,做好長期應對準備;

2.貫徹落實市教育局有關疫情防控期間開學工作要求,做好_年春季開學準備工作,保障開學後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3.認真做好開學前全校師生疫情情況統計和開學後師生的疫情監控和日常檢查,務必統計出來自有確認病例小區(街道、鄉鎮)的師生;

4.提前儲備好疫情防控所需消毒物品、紅外體温測量儀或手持式測温儀、醫用防護服裝、洗滌用品、口罩等物資,做好開學前校園清潔衞生、全面消毒等工作;

5.收集彙總學生報到時和開學後學校新型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關信息,根據安全預案做好緊急應對策略、措施;

6.開展校園隱患排查,實現供水、供電、消防安全的全覆蓋、無遺漏、無盲區;

7.把握好疫情防控期間的信息發佈、新聞宣傳,做好相關輿情宣傳引導工作,掌握師生中的輿情動態。

三、具體工作安排

(一)開學前準備工作

1.加強師生教育引導工作。通過學校官方微信平台、手機短信、班級家長微信羣等多種渠道普及防疫知識,引導師生家長增強敏感性和辨別力,不信謠不傳謠,堅定戰勝疫情信心;提醒廣大師生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有關規定,服從當地社區(街道、鄉鎮)組織開展的防控工作,依法接受疾病防控機構有關傳染病的調查、檢測等預防控制措施,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2.提前告知具體開學時間。正式開學前,利用官方微信公眾號、班級微信羣、電話等方式就延遲開學具體時間(待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確定後另行通知),通知到每一位學生,並告知學生家長提前三天做好自查症狀、自測體温,出現相關症狀、體温高於37.3℃的,要暫緩返校。

3.認真落實“日報告”制度。教務處組織班主任每日瞭解學生健康狀況、生活軌跡、家庭成員等相關情況;要求學生家長必須堅持日報告制度,沒有異常的可以不報,如有異常必須及時報告;各班級要嚴格按要求,不得漏報、遲報、瞞報、錯報。

4.做好假期疫情信息統計。準確瞭解和掌握師生假期動向,在確定開學日期前三日內,通知教職工和學生家長填報師生本人及家庭成員在最近14天內,是否赴重點疫區參加活動、探訪親友,是否接待和接觸過從重點疫區回來的相關人員,是否近距離接觸過有發熱、咳嗽症狀患者等情況,進行排查摸底,建立管理台賬。

5.抓好重點師生摸排工作。根據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的疫情動態,對來自有確認病例小區(街道、鄉鎮)的師生開展摸排工作,做好詳細的信息統計,每天跟蹤詢問核查相關師生身體心理及情緒狀況,發現異常及時上報學校防控領導小組並採取相應防控措施;根據摸排瞭解掌握的情況,按照醫學觀察要求,對仍然需要在家留置觀察學生,通知其暫緩返校。

6.準備好應急物資與場所。教務處根據需要,提前儲備好疫情防控所需噴霧器、手持噴壺、消毒液、口罩等物品備用,負責在醫務室附近安排設立一間發熱隔離觀察室。

7.做好校園衞生防疫工作。在市衞生防疫部門指導下,按照消毒操作規範,對教室、圖書館、食堂、運動場、衞生間等公共區域進行集中清潔消毒,確保衞生達標、不留死角。

8.嚴密組織安全隱患排查。後勤部門聯繫有資質機構對飲用水、電氣設備、消防設施進行檢測,確保安全,為師生返校做好準備,

突發應急預案篇6

為切實加強實驗考試的安全工作,確保我校2013年實驗考試安全平穩順利進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z

副組長:z

成員:z

二、主要職責

(一)組長負責部署、檢查應急工作落實情況,向縣鎮有關領導報告重大事宜。

(二)副組長協助組長工作,具體指揮處理突發事件,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三)組員應熟悉預案,堅守崗位,遇有突發事件要正確判斷,及時報告、恰當處理,將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三、應急措施

(一)火災事故應急處置

1、考場發生火災,根據實際情況決定自行撲救或立即撥打“119”報警電話(報告起火方位、燃燒物的性質、火勢蔓延情況、人員被困情況、最佳疏散通道等,派人到考點大門口引導消防車進入火場),並迅速向校內主考報告,再由主考向縣考務辦報告,同時對人員進行安全轉移或疏散。如果有傷員,及時撥打急救電話“120”進行搶救。

2、學生在進行實驗過程中,因操作不當而引起火災時,應立即切斷電源,由主任監考協同監考員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施救,組織好學生有序撤離考場;主任監考要及時向考點主考報告,視火情撥打“119”報警電話。

3、如果是腐蝕性試劑引起的火災,除鹽酸、硫化鈉、硫化鉀、鹼類、有機酸等可採取用霧狀水滅火外,其它品種均不能用水,只能用幹沙土、二氧化碳用於滅火,且撲救人員應配備防護用品。

(三)考試過程中人身意外傷害的處置

考生在實驗考試中,因腐蝕性化學試劑引起傷害,主任監考應及時報告主考,由主考通知醫務人員和實驗員,採取以下措施:先將被侵蝕的衣服脱去,如果眼睛或皮膚腐蝕可用清水沖洗,保持濕潤,絕對不可用棉花擦洗,以防傷勢擴大,嚴重者撥打“120”求救。如果是在製取氣體實驗中,因試管質量差或考生操作不當,引起試管爆炸考生被傷害,主任監考應立即報告,由醫務人員妥善處理。視傷情撥打“120”求救電話,送醫院救治。

(四)考場內空氣有異味的處置

考生在實驗考試過程中,特別是化學實驗易散發有害氣體,如果通風條件差,易導致空氣出現異味,使人產生頭痛、嘔吐等症狀,直接影響考試的順利進行。各考點在考試前,對考場的通風設備要進行排查,發現問題,必須立即認真整改。如果發現場內空氣質量差,主任監考應儘快查明空氣污染原因,及時採取有針對性措施,或打開窗户,或調整實驗室內的排風設施,把有害氣體排出,保持場內外空氣對流暢通。

(五)涉考人員多人生病的處置

涉考人員中若有多人患嘔吐、腹瀉等食物中毒跡象的疾病,應及時向值班醫生報告。醫生通過詢問病史和檢查,初步確定是否為食物中毒。若初診為食物中毒或多人出現類似症狀,一是向主考報告,並由主考向考區領導報告;二是按照《國家突發公共事件醫療救援應急預案》立即展開救治,向衞生防疫部門報告,儘快將病人送到醫院治療;三是對炊事人員、餐具、可疑食物、病人排泄物進行檢驗,查明病源,進行消毒隔離等必要措施。如果在考試過程中暴發傳染病,考點應配合衞生防疫部門的工作,進行考點隔離、人員隔離或者採取衞生防疫部門要求的其他措施,防止病情擴散。

(六)其他問題的處置

如遇監考員或其他工作人員受到恐嚇或人身威脅、集體舞弊、考場秩序混亂失控、重大不測事件等,在採取有效措施的同時,第一時間上報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在校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建立健全分級負責、條塊結合的管理機制,各相關科室緊密配合,穩慎對待,妥善處理,全力做好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

(二)以人為本,減少損害

所有考務人員要切實履行管理和服務職能,保護考生的生命安全,維護考試工作正常秩序,依法規範應急管理工作,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努力將損害和影響減少到最低程度。

(三)正確引導,沉着應對

加強宣傳教育,及時發佈準確信息,正確引導輿論,慎用強制措施,防止矛盾激化。加強培訓演練工作,提大學聯考試工作人員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做到正確判斷,科學決策,提高應急反應行動的及時性和有效性。

突發應急預案篇7

本次演練在成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領導下由市衞健委、市應急局、成華區、金牛區政府聯合承辦,按照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原則,採取桌面推演+現場演練方式開展,重點檢驗復工復產後企業、寫字樓等重點場所疫情防控、信息報告、指揮協調、聯防聯控、現場應急處置等環節措施落實情況。

本次演練模擬了復工復產後,4月7日,成華區某企業在日常體温檢測過程中發現同車間並居住在同一小區樓棟的3名員工體温異常後,迅速啟動企業內部預案,開展應對工作並按要求進行了信息報告。

經排查檢測確診為新冠病例後,成華區按照《成都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預案》,向市指揮部進行報告。鑑於成都市某區前幾日也報告1起企業聚集性疫情,近一週之內有兩個區(市)縣發生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達到市級響應標準,市指揮部立即統籌協調應對疫情,各地、各部門、單位按照相關預案,依法、科學、有序組織開展病例隔離治療、疫情控制等處置工作。成華區及時組織相關部門趕赴事發企業和病例居住小區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密切接觸者醫學觀察、場所消殺和疫點封鎖等現場處置工作,並及時將居住在金牛區的密切接觸者信息通報至對方。金牛區相關部門迅速趕赴某寫字樓對密切接觸者進行調查處置,多地聯動,最終有效控制了疫情蔓延。

演練結束後,專家組對演練全過程進行了評估、點評,成都市市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指揮長羅強進行了總結講話,要求要總結此次演練經驗,強化責任落實,突出重點、統籌兼顧、分類指導,堅持依法防控、科學防治、精準施策,切實落實重點人羣、重點場所疫情防控的主體責任和各項措施,統籌抓好疫情防控和全面復工復產工作。

此次演練充分檢驗了各地各部門應對全面復工復產後聚集性疫情的防控處置能力,進一步強化了全市應急意識,實現預期目的。

突發應急預案篇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對活動,控制、減輕和消除突發事件引起的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終止與善後等活動,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交通運輸設施毀損,交通運輸中斷、阻塞,重大船舶污染及海上溢油應急處置等,需要採取應急處置措施,疏散或者救援人員,提供應急運輸保障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衞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

第三條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主管全國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轄區內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

第四條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對活動應當遵循屬地管理原則,在各級地方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分級負責、分類管理、協調聯動的交通運輸應急管理體制。

第五條縣級以上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應急聯動協作機制,共同加強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

第二章應急準備

第六條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編制併發布國家交通運輸應急保障體系建設規劃,統籌規劃、建設國家級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隊伍、應急裝備和應急物資保障基地,儲備應急運力,相關內容納入國家應急保障體系規劃。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編制併發布地方交通運輸應急保障體系建設規劃,統籌規劃、建設本轄區應急隊伍、應急裝備和應急物資保障基地,儲備應急運力,相關內容納入地方應急保障體系規劃。

第七條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國家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相關專項應急預案,制定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部門應急預案。

縣級以上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級地方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制定的相關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制定本部門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交通運輸企業應當按照所在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制定的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制定本單位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第八條應急預案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針對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性質、特點、社會危害程度以及可能需要提供的交通運輸應急保障措施,明確應急管理的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監測與預警、處置程序、應急保障措施、恢復與重建、培訓與演練等具體內容。

第九條應急預案的制定、修訂程序應當符合國家相關規定。應急預案涉及其他相關部門職能的,在制定過程中應當徵求各相關部門的意見。

第十條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與本級人民政府及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制定的相關應急預案銜接一致。

第十一條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本級人民政府備案。

公共交通工具、重點港口和場站的經營單位以及儲運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交通運輸企業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向所屬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應急預案應當根據實際需要、情勢變化和演練驗證,適時修訂。

第十三條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交通運輸企業應當按照有關規劃和應急預案的要求,根據應急工作的實際需要,建立健全應急裝備和應急物資儲備、維護、管理和調撥制度,儲備必需的應急物資和運力,配備必要的專用應急指揮交通工具和應急通信裝備,並確保應急物資裝備處於正常使用狀態。

第十四條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以根據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實際需要,統籌規劃、建設交通運輸專業應急隊伍。

交通運輸企業應當根據實際需要,建立由本單位職工組成的專職或者兼職應急隊伍。

第十五條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加強應急隊伍應急能力和人員素質建設,加強專業應急隊伍與非專業應急隊伍的合作、聯合培訓及演練,提高協同應急能力。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應急處置的需要,與其他應急力量提供單位建立必要的應急合作關係。

第十六條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將本轄區內應急裝備、應急物資、運力儲備和應急隊伍的實時情況及時報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本級人民政府備案。

交通運輸企業應當將本單位應急裝備、應急物資、運力儲備和應急隊伍的實時情況及時報所在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七條所有列入應急隊伍的交通運輸應急人員,其所屬單位應當為其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和器材,減少應急人員的人身風險。

第十八條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應急處置實際需要鼓勵志願者參與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對活動。

第十九條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以建立專家諮詢制度,聘請專家或者專業機構,為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對活動提供相關意見和支持。

第二十條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培訓制度,並結合交通運輸的實際情況和需要,組織開展交通運輸應急知識的宣傳普及活動。

交通運輸企業應當按照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的有關要求,制訂年度應急培訓計劃,組織開展應急培訓工作。

第二十一條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交通運輸企業應當根據本地區、本單位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類型和特點,制訂應急演練計劃,定期組織開展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演練。

第二十二條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鼓勵、扶持研究開發用於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預防、監測、預警、應急處置和救援的新技術、新設備和新工具。

第二十三條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根據財政預算情況,編列應急資金年度預算,設立突發事件應急工作專項資金。

交通運輸企業應當安排應急專項經費,保障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需要。

應急專項資金和經費主要用於應急預案編制及修訂、應急培訓演練、應急裝備和隊伍建設、日常應急管理、應急宣傳以及應急處置措施等。

第三章監測與預警

第二十四條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建立並完善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信息管理制度,及時收集、統計、分析、報告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信息。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與各有關部門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及時獲取與交通運輸有關的突發事件信息。

第二十五條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建立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風險評估機制,對影響或者可能影響交通運輸的相關信息及時進行彙總分析,必要時同相關部門進行會商,評估突發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及可能造成的損害,研究確定應對措施,制定應對方案。對可能發生重大或者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的,應當立即向本級人民政府及上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報告相關信息。

第二十六條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交通運輸突發事件危險源管理工作。對危險源、危險區域進行調查、登記、風險評估,組織檢查、監控,並責令有關單位採取安全防範措施。

交通運輸企業應當組織開展企業內交通運輸突發事件危險源辨識、評估工作,採取相應安全防範措施,加強危險源監控與管理,並按規定及時向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報告。

第二十七條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根據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衞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的種類和特點,建立健全交通運輸突發事件基礎信息數據庫,配備必要的監測設備、設施和人員,對突發事件易發區域加強監測。

第二十八條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建立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通信系統。

第二十九條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交通運輸企業應當建立應急值班制度,根據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種類、特點和實際需要,配備必要值班設施和人員。

第三十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宣佈進入預警期後,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根據預警級別和可能發生的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特點,採取下列措施:

(一)啟動相應的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二)根據需要啟動應急協作機制,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調溝通;

(三)按照所屬地方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要求,指導交通運輸企業採取相關預防措施;

(四)加強對突發事件發生、發展情況的跟蹤監測,加強值班和信息報告;

(五)按照地方人民政府的授權,發佈相關信息,宣傳避免、減輕危害的常識,提出採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減輕危害的建議、勸告;

(六)組織應急救援隊伍和相關人員進入待命狀態,調集應急處置所需的運力和裝備,檢測用於疏運轉移的交通運輸工具和應急通信設備,確保其處於良好狀態;

(七)加強對交通運輸樞紐、重點通航建築物、重點場站、重點港口、碼頭、重點運輸線路及航道的巡查維護;

(八)法律、法規或者所屬地方人民政府提出的其他應急措施。

第三十一條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根據事態發展以及所屬地方人民政府的決定,相應調整或者停止所採取的措施。

第四章應急處置

第三十二條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應當在各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進行。

第三十三條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後,發生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部署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第三十四條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後,負責或者參與應急處置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有關規定和實際需要,採取以下措施:

(一)組織運力疏散、撤離受困人員,組織搜救突發事件中的遇險人員,組織應急物資運輸;

(二)調集人員、物資、設備、工具,對受損的交通基礎設施進行搶修、搶通或搭建臨時性設施;

(三)對危險源和危險區域進行控制,設立警示標誌;

(四)採取必要措施,防止次生、衍生災害發生;

(五)必要時請求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協調有關部門,啟動聯合機制,開展聯合應急行動;

(六)按照應急預案規定的程序報告突發事件信息以及應急處置的進展情況;

(七)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按照本級人民政府的委託或者授權及相關規定,統一、及時、準確的向社會和媒體發佈應急處置信息;

(八)其他有利於控制、減輕和消除危害的必要措施。

第三十五條交通運輸突發事件超出本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處置能力或管轄範圍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一)根據應急處置需要請求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資金、物資、設備設施、應急隊伍等方面給予支持;

(二)請求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協調突發事件發生地周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給予支持;

(三)請求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派出現場工作組及有關專業技術人員給予指導;

(四)按照建立的應急協作機制,協調有關部門參與應急處置。

第三十六條在需要組織開展大規模人員疏散、物資疏運的情況下,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指令,及時組織運力參與應急運輸。

第三十七條交通運輸企業應當加強對本單位應急設備、設施、隊伍的日常管理,保證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開展。

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交通運輸企業應當接受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組織、調度和指揮。

第三十八條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可以徵用有關單位和個人的交通運輸工具、相關設備和其他物資。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

第五章終止與善後

第三十九條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後,負責應急處置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按照相關人民政府的決定停止執行應急處置措施,並按照有關要求採取必要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件。

第四十條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結束後,負責應急處置工作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評估,並向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本級人民政府報告。

第四十一條

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結束後,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國家有關扶持遭受突發事件影響行業和地區發展的政策規定以及本級人民政府的恢復重建規劃,制定相應的交通運輸恢復重建計劃並組織實施,重建受損的交通基礎設施,消除突發事件造成的破壞及影響。

第四十二條因應急處置工作需要被徵用的交通運輸工具、裝備和物資在使用完畢應當及時返還。交通運輸工具、裝備、物資被徵用或者徵用後毀損、滅失的,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補償。

第六章監督檢查

第四十三條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監督檢查和考核機制。

監督檢查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一)應急組織機構建立情況;

(二)應急預案制訂及實施情況;

(三)應急物資儲備情況;

(四)應急隊伍建設情況;

(五)危險源監測情況;

(六)信息管理、報送、發佈及宣傳情況;

(七)應急培訓及演練情況;

(八)應急專項資金和經費落實情況;

(九)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評估情況。

第四十四條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轄區內交通運輸企業等單位應急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第四十五條違反本規定影響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對活動有效進行的,由其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由有關部門依法給予處罰或追究相應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海事管理機構及各級地方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等突發事件的應對活動,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一般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四十七條本規定自20xx年1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