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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預防突發事故的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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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時生活中,為了避免突發事故,需要預先制定應急預案。那麼應急預案應該怎麼寫?下面是本站為大家整理的2021年預防突發事故的應急預案,供大家參考。

  

2021年預防突發事故的應急預案

2021年預防突發事故的應急預案
  
  一、基本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各村各有關部門要堅持對可能發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認真排查事故黑點,加大整改力度,並有針對性地制定應急預案,採取預防措施,防範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各村各有關部門要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協調聯動,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反應迅速,措施果斷。緊急狀況發生後,各村各有關部門應及時做出反應,果斷採取措施,迅速實施搶險,全力控制事態。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鎮行政轄區內道路交通可能發生的緊急狀況的應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氣。大霧天氣,車輛不能正常運行或車輛不能通行。
  
  (二)嚴重堵車。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連續堵塞時間超過12小時。
  
  (三)交通事故。發生在本鎮境內死亡1人或重傷2人以上,其性質嚴重,影響較大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四)其他狀況。運輸危險化學品泄露、爆炸和火災事故等。
  
  根據實際需要,全鎮預案分為兩級,鎮政府制定的預案為一級預案,各村各有關部門制定的預案為二級預案。
  
  三、狀況報告
  
  (一)發生緊急狀況時,現場司機或羣眾可撥打中敖派出所電話[1**********]或向鎮政府([1**********])報告。發生人員傷亡的,可撥打急救電話(120或者43721120)向區人民醫院求救。遇現場起火或交通事故傷員被卡在車內需要切割車體的,要迅速向公安消防部門上報。
  
  (二)在發現或得知發生緊急狀況後,緊急狀況發生地村委會務必立即向鎮政府報告。緊急狀況下,可直接向鎮長和駐村聯繫領導報告。
  
  (三)鎮政府文書室接到報告後,立即向鎮長和分管領導報告,並按照鎮長或分管領導的指示,在最短時間內(規定時間內)將有關狀況向區政府報告,相關部門對口上報。
  
  四、組織領導
  
  (一)鎮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鎮長擔任,副總指揮由鎮政府
  
  分管領導(分管交通、安全生產等工作)、人武部部長等有關領導擔任,指揮部成員由沿線各村及鎮政府交安辦、綜治辦、安監辦、派出所、醫院、民兵應急分隊等部門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指導、督促、檢查全鎮交通道路安全狀況;督導有關部門加大對事故黑點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研究確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方針和政策;決定啟動或終止應急預案;統一領導、指揮緊急狀況下的應急救援工作,解決應急處理中的重大問題;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應急處理狀況;適時發佈公告,指定報道負責人。
  
  (二)指揮部內設綜合協調組、事故搶險組、應急救援組、醫療救護組、事故調查組、善後處理組。
  
  1、綜合協調組:負責傳達指揮部指令,綜合協調各組救援工作,調動救援隊伍,全面負責搶險現場的組織、協調,調度彙總、上報救援進展狀況,並做好信息反饋工作。組長由分管副職領導擔任,成員由相關單位主要領導組成。
  
  2、事故搶險組:在緊急狀況下(比如出現嚴重交通堵塞、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大霧天車輛通行受阻等),負責交通管制、維護治安、路障清理、車輛疏導、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事故搶險組由派出所、交安辦、衞生院組成,組長由中敖派出所所長擔任,成員由各單位內部調配安排。派出所主要負責交通管制、車輛疏導、維護治安等工作;鎮交安辦主要負責路障清理、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如有人員傷亡狀況,首先要協助醫療救護組搶救傷員。
  
  3、應急救援組:發生緊急狀況後,在事故搶險組不能獨立完成搶險任務時,按照指揮部的要求及時趕赴現場協助事故搶險組實施搶險救援。組長由武裝部長擔任,副組長由人武部副部長(具體負責救援工作)及沿線各村主任擔任,成員由鎮民兵應急分隊、沿線村治保主任和基幹民兵組成。應急救援實行屬地負責制,沿線各村要獨立成組。
  
  4、醫療救護組:主要職責是在接到搶救信息後,迅速組織醫護人員和車輛以及醫療設備,在最短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並迅速展開搶救,力爭將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組長由分管衞生領導擔任,成員由鎮衞生院相關醫護人員組成。
  
  5、事故調查組: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後,公安部門應及時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做出事故職責認定,依法追究交通肇事者法律職責,由鎮綜治辦、司法所協助,分管政法領導任組長。
  
  6、善後處理組:由鎮民政辦、司法所、派出所抽調人員組成,由分管民政領導任組長。主要職責:協調處理死者安撫、傷員救治等方面的事宜,掌握思想動態,穩定思想情緒。
  
  五、預案啟動
  
  (一)緊急狀況發生後,根據實際狀況,按照二級預案、一級預案依次啟動,必要時同時啟動。
  
  (二)緊急狀況發生後,沿線各村各有關部門要快速反應,在一級預案未啟動前,首先啟動本級預案組織實施應急救援。
  
  (三)啟動一級預案由鎮政府鎮長決定,啟動二級預案由沿線各村各有關部門主要領導決定。一級預案啟動後,按照預案要求,迅速組成鎮應急救援指揮部,由指揮部綜合協調組通知有關成員單位和各工作組立即趕赴現場,並通知二級預案的主要負責人。鎮指揮部到達現場後,根據現場實際狀況接替二級預案指揮或指導二級預案指揮。
  
  六、應急措施
  
  (一)鎮指揮部到達現場後,綜合協調組、事故搶險組、應急救援組、醫療救護組和事故調查組按照指揮部指令立即就位並按照預案開展工作,應急救援工作有序展開。
  
  (二)派出所、綜治辦要加強現場安全保衞、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
  
  (三)鎮衞生院立即組織急救,及時帶給急救藥品、器械,全力搶救傷員,其他相關部門配合搶救工作。
  
  (四)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務必從全局出發,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各司其職,分工協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搶救和處理工作。
  
  (五)如運輸危險化學品車輛發生事故的,要立即報告交警大隊事故科派員趕赴現場處置,同時,上報治安、消防、救護、環保和搶險等部門。現場民警要加強重點和要害部門周邊安全防範,併為其它參加救援的車輛預留救助通道。
  
  七、其他事項
  
  (一)鎮政府針對交通道路發生的緊急狀況,有本預案以外的隨機處置權力。
  
  (二)加大路面控制力度。公安交管部門要嚴格查處無證駕駛、疲勞駕駛、酒後駕車、超速、超載、夜間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夜間違法停車、強超強會、客車超員、農用車違法載客等各種違法行為。嚴禁報廢車、帶病車上路行駛,確保車輛安全行駛。交通部門要做好公路的養護及管理等工作,確保交通道路安全。
  
  (三)加強交通安全宣傳。公安、交通部門要將宣傳交通法律法規等常識納入日常工作,認真做好預防交通事故、確保道路暢通的宣傳工作。沿線各村要用心配合,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地開展宣傳活動,動員廣大人民羣眾個性是司機朋友用心配合並主動參與到預防交通事故中來,從源頭上減少或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
  
  (四)大力整治事故黑點。鎮派出所、安監辦要認真、詳細排查鎮境交通道路事故黑點,並制定和落實事故黑點整治計劃和措施。鎮交安辦等相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完善事故黑點的交通安全設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
  
  (五)沿線各村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應急預案,結合實際狀況,制定本村、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並上報鎮指揮部備案。
  
2021年預防突發事故的應急預案
  

  為迅速處置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在我縣行政區域內發生的以下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一次造成重傷11人以上或死亡1人重傷8人以上或死亡2人重傷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一次造成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組織領導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應急處置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由縣長任組長,分管副縣長任副組長,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領導組,負責統一組織、監督和檢查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研究解決應急處置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於縣政府辦,由縣政府辦負責人任主任,有關部門負責人任副主任。主要任務是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領導組的各項決策、命令;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做好上情下達和下情上傳工作。
  
  為加強對事故現場處置工作的領導,成立現場處置領導小組,由一名副縣長任組長,事故發生地政府領導、事故車輛主管部門及公安、衞生、民政、交通、保險等部門負責人任副組長。現場處置領導小組下設四個專業組:
  
  (一)搶險組:由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人任組長。主要任務是組織當地公安派出所、武裝、民政、衞生等部門人員趕赴現場,及時瞭解、控制現場狀況,搞好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及時搶救、轉移受傷人員,隨時與縣領導組辦公室持續聯繫,確保信息暢通。
  
  (二)救護組:由縣衞生局負責,縣衞生局局長任組長,各醫療、醫藥單位負責人任副組長。主要任務是組織醫療救護隊伍、車輛趕赴現場,設立現場臨時搶救中心,及時搶救、轉移受傷人員,調動醫療人員、器械、藥品參加傷員搶救工作。
  
  (三)事故調查組:由縣公安局負責,縣公安局局長任組長。主要任務是組織交警、消防等部門及當地公安派出所搞好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疏導現場周圍交通,勘查現場,調查取證,並會同有關部門清理事故現場,撲滅火災,排除險情,恢復道路交通秩序,用心參加救護和理賠等工作。現場勘查可根據需要商請縣人民檢察院和縣監察局派員參加。
  
  (四)善後處理組:由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人任組長,保險公司、事故車輛單位或主管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負責人任副組長。主要任務是轉移、安置因道路交通事故受損失的羣眾,接待和安置前來參加事故處理的遇難者家屬,做好後勤保障工作和遇難人員的善後工作。
  
  三、處置原則和要求
  
  (一)事故發生地政府和公安派出所接到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報警後,在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的同時,要在1小時內核實清楚狀況並向縣公安局報告,縣公安局迅速報告縣委、縣政府。
  
  (二)各有關部門接到報告或接到縣委、縣政府的通知後,要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參加現場處置工作。
  
  (三)首先到達事故現場的部門,要在儘量保護現場的狀況下,全力搶救傷員和財物,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及違法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四)縣事故調查組要用心配合上級有關部門,認真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五)事故賠償由相關保險公司及事故職責人(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六)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項處理工作結束後,各有關部門要寫出書面總結報縣領導組辦公室。
  
  2021年預防突發事故的應急預案
  
  為了確保在xx頂旅遊有限公司轄區內發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時,能迅速搶救傷者,有序實施各項應急救援工作,將道路交通事故傷亡和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職責追究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實施條例》和《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的相關規定,結合景區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人為本,堅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加強對旅遊車輛、過境車輛和運送貨物及危險品車輛的管理和整治力度,建立和完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體系,高效有序地開展各項救援工作,把損失降至最低點。
  
  二、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標準
  
  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40萬元以上的事故。
  
  三、組織領導及職責分工
  
  為切實加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和領導,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神農頂旅遊有
  
  限公司總經理黃德平擔任,副組長由神農頂旅遊有限公司副經理喬匯能、神農頂景區派出所所長黎勇、神農頂景區派出所指導員易鵬飛擔任。辦公室工作人員及各景點管理站負責人為成員。
  
  事故現場指揮部:總指揮由神農頂旅遊有限公司總經理黃德平擔任,事故現場相關工作人員為成員。工作職責:迅速果斷地組織實施應急救援的各項工作;行使統一指揮權和調度權;維護現場搶救秩序;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做好事故現場撤離恢復交通工作;籌劃事故善後處理各項工作;用心向領導小組報告應急救援工作的狀況。
  
  搶救組: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後,事故發生地的派出所、事故發生單位,事故發生地的“120”急救中心聯動,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工作職責:負責搶救傷員和公私財產。
  
  救治組:由事故所在景點管理站負責聯繫木魚中醫院。工作職責:全力做好傷員的救治工作。
  
  維護秩序組:負責維護事故發生地段的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杜絕物資被哄搶現象的發生,根據事故發生狀況和現場搶救勘察的需要,封閉道路或實施部分交通管制,實行夜間照明管制,嚴防二次事故的發生。
  
  羣眾工作及善後處理組:做好各項統計工作,深入細緻地做好受害者家屬的接待工作,制定善後處理方案,穩定羣眾情緒,本着“醫療終結一個、處理一個,醫療終結一批、處理一批”的原則,防止事態擴大或造成羣體性上訪。
  
  四、應急救援程序
  
  (一)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任何單位或個人都有義務向“110”、“122”、“120”、“119”報警。
  
  (二)“110”、“122”、“120”、“119”實行聯動配臵,立即向道路交通事故領導小組報告,及時向現場指揮部發出指令,派員趕赴現場,同時將事故發生狀況上報交警支隊。
  
  (三)指揮部成員趕赴現場後,立即組織相應工作組,按照職責分工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密切配合,協同作戰,確保搶險工作有條不紊地開展。
  
  (四)接到報案後,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協助劃定封閉現場範圍,清理現場圍觀羣眾,實施秩序管制,確保進入現場救助、勘察秩序順暢,嚴防哄搶物資或二次事故發生。
  
  (五)救治組120單位接到報案後,立即做好傷員搶救的各項準備工作,傷員一旦運到,立即進入搶救狀態,盡最大可能挽救傷者生命。
  
  (六)羣眾工作及善後處理組接到報案後,立即趕赴現場,做好各項統計和羣眾的思想工作,安撫羣眾情緒,接待受害人家屬,做好善後處理的各項準備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認真落實預案。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要按照本預案的要求,結合本轄區的道路安全工作特點,制定切實可行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方案,並報集團公司備案。
  
  (二)定期組織演練。神農頂旅遊有限公司對應急救援工作要高度重視,確實增強職責意識,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對玩忽職守、工作不務實、緊要時刻拉不出來、貽誤救援工作的,要按照“一職雙責”的要求,進行職責追究,視情予以黨紀政紀處罰。
  
 2021年預防突發事故的應急預案
  
  一、主題資料與適用範用
  
  本預案適用於公司及所屬企業內因公駕乘汽車車輛時,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具體辦法,明確了各部門的職責。
  
  二、總則
  
  為切實做好道路交通事故、個性是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規範事故的職責認定,善後處理、損失賠償,最大限度地減少公司人員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建立和完善交通安全應急救援體系,保證在接警後能夠迅速趕赴現場,配合公安和車管部門瞭解狀況全力救護,減少損失和影響,做好事故善後工作,特制定本預案。
  
  三、組織機構
  
  1、為妥善處理重、特大交通事故,公司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任組長,主(協)管機動車輛安全的'副總經理、工會主席任副組長,組員由綜合管理部、生產經營部、人力資源部、安全技術部、各單位(車間)車隊長(或車管部門負責人)組成。
  
  2、交通事故救援處理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處理辦公室、事故救援組、事故調查組、善後處理組。應急處理辦公室設在公司綜合管理部,由綜合管理部部長負責,成員由公司生產經營部、人力資源部、綜合管理部、安全技術部、公司所屬各單位車管部門負責人、安全專兼職、勞人社保專職、技術設備專職、工會幹事、以及各單位(車間)汽車班長組成。事故救援組由公司生產經營部、人力資源部、綜合管理部、安全技術部、公司所屬各單位安全部門、綜合部門負責人及汽車班長組成。事故調查組由主(協)管機動車輛安全的副總經理、工會主席牽頭,公司安全技術部組織各單位安全車管、技術設備、工會、人勞、事故發生地有關負責人員協助調查。善後處理組,由公司綜合管理部、各單位安全車管、技術設備、工會、人勞、事故發生地有關負責人員組成並開展工作。
  
  四、主要職責
  
  1、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職責:
  
  2、事故發生後,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及其它相關專項應急預案;
  
  3、協調與地方交通管理部門應急處置工作;
  
  4、需其它部門協助配合時,負責與相關部門進行溝通;
  
  5、有關緊急事項決策;
  
  6、善後工作的統一協調處理。
  
  7、應急處理辦公室職責:負責公司管內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收集、上傳下達和協調指揮工作,參與事故處理,通報有重大影響的道路交通事故。
  
  8、事故調查組職責: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負責調查、分析和處理公司管內因公駕乘汽車所發生的職責交通傷亡事故。做好公司內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調查和分析,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原因、性質和職責,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現場的勘查意見,提出初步定性定責意見。
  
  8、善後處理組職責:發生事故時應及時通知保險機構趕赴現場,開展傷亡人員及財產的保險賠付工作。
  
  五、應急響應程序
  
  1、事故救援
  
  2、發生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後,事故當事人或乘車人要在30分鐘內向公司調度和各單位安全、車管部門報告。車輛駕駛人員及乘車人員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做好防護工作,攔停過往車輛運送傷員,並迅速撥打120(醫療急救中心電話)及122(交通事故投訴台),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應當予以協助。
  
  3、公司調度、各單位安全、車管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後,應迅速分別向有關領導彙報,
  
  對到達本預案適用條件時,應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公司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要按照各自分工和蘭州鐵路局汽車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的組織指揮安排、制定並實施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方案、處理措施。協助事故救援的人員和事故單位,在現場救援時應服從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統一指揮,按照有關法規展開救援工作。
  
  4、根據就近先救援的原則,安排就近的地區先進行救援,同時,公司及事故單位內有關人員應在30分鐘內出發,趕赴現場實施救援。在接到事故報告30分鐘內,公司及事故單位安全管理部門應及時向路局安監室、中心人力資源部報告,公司安全技術部及事故單位辦公室負責向中心安全部門、路局總值班室、物資處車管辦等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概況,同時報告車輛投保公司(xxx)
  
  5、公司救援小組在中心、局救援小組未到達現場前,應用心配合當地交管部門用心搶救傷員,做好各項救援準備工作,勘察現場(有條件的做好攝影攝像工作)保存可疑證物,做好記錄,對交管部門的事故現場勘察記錄確認無誤後,方可籤認。
  
  5、公司救援小組應向中心、局救援小組主動彙報狀況,不得隱瞞事故情節或有礙事故救援調查的言行發生。並在路局、中心救援小組的指導下,根據事故性質,迅速制定救援處理措施,做到分工具體,職責明確,統一領導,專人指揮,工作有序,力爭將交通事故的人員傷亡損失和帶來的社會影響降到最低,同時要加強事故現場安全監控,以防不測事故再度發生。
  
  六、事故調查:
  
  1、事故調查由公司主(協)管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的副總經理、工會主席牽頭,安全技術部負責組織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以及事故單位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成員,趕赴現場進行調查協調,並統一安排協調各部門,迅速組織開展事故救援應急處置工作。
  
  2、在現場調查、內部取證時,應由公司主管交通安全副總經理牽頭、綜合管理部組織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成員,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事故當事人進行詢問、筆錄,配合協助事故調查組對事故現場拍照、錄像,蒐集事故現場物證痕跡,對制動人拖印,機動撞擊程度、進行測量、測算,繪製事故現場示意圖,記錄事故當事人、目擊和相關人員的口述、筆錄及傷亡人員、車輛損失的準確狀況,寫出事故概況及事故原因分析。在確認事實後,請事故職責人籤認。
  
  3、處理原則應遵循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交通事故認定書》和比照本預案有關資料辦理。事故的當事人和本單位有關人員應用心配合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處理,對事故現場調查記錄確認無誤後,當事人和單位方能籤認。
  
  4、事故概況的書面報告要在24小時內上報路局相關部門。事故報告資料:事故發生單位,事故發生的具體時間(年月時分);發生的地點(省、市、縣地名,國道或其它道路名稱、公里、米);天氣、路面狀況;車輛駕駛員、乘載人基本概況、傷亡狀況;駕駛公車的基本概況(車型車號、核定車載人數)和車輛損失狀況;道路交通事故基本概況及原因的初步決定。
  
  七、後期處理
  
  公司及事故單位安全、車管、技術設備、工會、人勞及有關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並及時通知保險公司趕赴現場,開展傷亡人員及財產的保險賠付工作。
  
  八、其它:
  
  1、在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的事故應急救援、定責、處理工作中,各有關部門、事故發生地的負責人務必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不得擅自脱崗或玩忽職守。對發生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報告,要追究有關職責人的職責。對於在事故應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要給予表彰獎勵。
  
  2、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章交通事故處理的有關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的,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協商處理。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產生爭議的,當事人能夠請求公安機關管理部門調解。發生事故後,務必在48小時內將書面報告報上級主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