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實用文 書信 面試 實習 實習報告 職場 職責 勵志 名言 熱點
當前位置:人人簡歷網 > 實用文 > 發言稿

在全市法治建設工作會議上的發言

欄目: 發言稿 / 發佈於: / 人氣:1.46W

在全市法治建設暨開展“基層基礎年”活動工作會議上的發言

在全市法治建設工作會議上的發言

(20XX年10月21日)

同志們:

昨天下午和今天上午,聽了**縣、**市、**縣的情況介紹,聽了有關部門和縣市區同志的發言,我受益非淺,很受啟發,有感而發,講三個問題,與大家共同探討。

一、關於什麼是法治及其歷程的問題。

什麼是“法治”呢?顧名思義,法治就是“法律的統治”。法治是一個比較古老的概念。較早揭示“法治”含義的是古希臘哲學家亞里士多德,他在《政治學》一書中提出了法治的兩重含義:一是已成立的法律獲得普遍的服從;二是大家所服從的法律本身又應該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同時,他還認為法治應當優於人治。

“法治”是一種源遠流長的思想理念、治國方略和社會文化形態,也是現代政治文明的精髓和要義。然而,作為現代政治文明核心的法治,是有特定的含義的,同時,它也有一個形成的過程。各個時代的“法治”概念,人們賦予它的含義往往是不同的;而且,不同階級的思想家和政治家,對“法治”的理解和運用也不同。現代意義上的“法治”,是由資產階級在反封建的民主革命中提出的,也就是西方資產階級在與封建專制統治鬥爭過程中建立起來的。現代法治,吸收了古典法治思想的精髓,並且在內涵上更為豐富。現代意義上的“法治”不僅是一種思想主張,同時是一種政治制度,是一種思想、理論,也是一種制度、體制,因此“法治”是思想與制度包括體制的統一。從宏觀上説,法治是一種治國方略,與人治相對應的一種治理國家、管理社會的方式。從微觀角度而言,法治是一種“依法辦事”的行為習慣和準則,在依法辦事的習慣和準則下,構成一種理想的社會狀態。

中國經歷了漫長的封建專制主義的統治,“人治”的政治傳統是根深蒂固的。不像西方,在我國古代並無現代意義上的法治學説或法治實踐,先秦哲人提出的“法治”,僅僅是將“法”作為手段或工具的“以法治國”層面上的法治。直到近代,現代意義上的法治才由西方引入到我國。而真正提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基本治國方略,則只是10多年間的事。可見,“法治”在中國還相當年輕。1997年9月,在黨的十五大上,“依法治國”這一治國方略被正式確定下來,把依法治國作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明確提出了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奮鬥目標,並在提法上歷史性地用“法治國家”取代了原來的“法制國家”。1999年3月,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又對1982年憲法進行了修改,將法治和法治國家予以確認,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寫進了憲法,從而開啟了我國法治建設的新進程。

就温州來説,法治建設的歷程可以概括為“23年的普法教育、12年的依法治市、6年的平安創建、3年的法治温州建設”。有這麼幾個節點:一是1986年,我市開始實施第一個五年普法規劃。到目前已開展23年的普法教育工作。二是黨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國方略以後,1997年11月,市委制定了《温州市1997-20XX年依法治市規劃》,市八屆人大六次會議通過了《關於進一步加強依法治市若干問題的決議》,温州進入了依法治市階段。到目前已有12年。三是20XX年,我市開始全面開展“平安温州”創建各項工作。四是20XX年7月,市委作出建設“法治温州”的決定,對全面加強温州法治建設作出了部署,使法治建設既成為我市“四位一體”佈局的組成部分,也成為實現我市“四位一體”協調發展的重要途徑。

二、關於如何開展創建的問題。

法治建設的整體工作由一個專門機構來組織協調、牽頭落實、督促推進,就是近幾年的事,可以説這是一項全新的工作,無經驗可借鑑,無成規可循,我們必須摸着石頭過河。這幾年全市各地發展不平衡是情有可原的。但是隨着法治建設工作的不斷髮展,我們應當漸入佳境,越做越好。

有人曾經問我,“在市委辦設立專門的法治處有沒有用”。我的回答是:“在黨委辦公室成立專門的法治處室,我們現在不是討論有沒有用的問題,而是要討論法治處幹什麼、怎麼幹的問題”。還有人問我,“法治處管什麼”。我的回答是:“法治建設工作涉及到公檢法司、人大、政協等有關工作以及黨內民主、黨內法規包括紀委、組織部等部門的有關工作,這些工作我們都涉及到,其實什麼也管不着”。所以我們現在是在幹一些自己管不着的工作,“幹什麼、怎麼幹”這個問題確實需要我們多思考、多研究、多嘗試、多總結。

一要在夾縫中求生存、在整合中求發展。法治建設與開展基層基礎年活動的工作內容很豐富,涉及方方面面,涉及諸多部門,可以説點多線長面廣,每項工作都有具體的部門在開展和落實。我們法治科處要幹什麼、怎麼幹?這就需要我們在夾縫中求生存、在整合中求發展。一要在夾縫中求生存。要像小草一樣,堅韌地朝着“陽光”生長。這就要求我們在“創新”和“挖掘”上下功夫,做有關部門單獨做不了的工作,善於將上級的精神與本地具體情況結合起來,努力形成各地法治科“八仙過海,各顯神通”的良好局面。二要在整合中求發展。要整合各方資源,調動各方力量,努力在某一方面或某一領域的工作上牽好頭,在整合協調、牽頭抓總上走出一條新路子。同時,兄弟縣(市、區)要加強交流,相互幫助,共同促進。**市“各部門聯動、多形式發動、多層面促動、多方位推動”的一些經驗,大家可以借鑑。

二要借勢造勢、借力發力。就目前來説,法治建設和開展“基層基礎”年活動,就靠我們自己,我們還勢單力薄,缺乏必要的力度和手腕。我們必須講究方法,要找準敏感點、切入點和結合點,借勢造勢、借力發力、借題發揮。具體地説,“借勢造勢”就是研究藉助法治建設的形勢和社會經濟發展的大勢來造我們加強法治建設的勢。目前江蘇、上海、北京、深圳等發達城市都把法治建設擺到特別重要的位置,比如江蘇提出打造法治品牌的思路,深圳提出新一輪的 發展要在法治上尋找突破口的措施,可以説法治建設的形勢越來越好;“借力發力”就是要積極爭取上級和本級領導的支持,通過領導指示批示來加大我們法治建設的力度;“借題發揮”就是緊緊圍繞領導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中的有關法治內容進行借題發揮,藉機推進。

三要虛實結合、虛功實做。從一定意義上看,法治是一項“虛”的工作,法治建設取得成效也要一個過程,特別是提高法律素質、形成全社會共識等工作,不可能立竿見影,需要反覆抓、深入抓,使基層通過努力能夠實現,不能讓基層辦力不能及的事情。作為我們法治科處室,要樹立“三要三不要”的意識:一是不要做“半截子文章”,要做“整體工程”。我們抓法治創建不能只滿意足於抓認識提高,忽視抓工作實效的體現,而要一環扣一環地進行,把解決認識問題的上篇文章和工作出成效的下篇文章統一起來做,使之成為完整的工作過程。二是不要搞“低層次循環”,要“打一仗進一步”。抓法治創建工作不能淺嘗輒止,如果初見成效就“鳴金收兵”,下次抓這項工作又照此辦理,造成工作的內容、標準和要解決的問題,甚至方法步驟都一樣的情況,勢必會使廣大幹部羣眾認為法治建設工作是老一套,產生重複感和厭煩心理。提高抓法治創建的實效,一定要改變在低層次循環的狀況,要加強調查研究,針對法治創建不同階段的情況和羣眾的思想反映,確定工作內容和要解決的問題,並不斷改進工作方法,從深層次思考現實問題,要堅持把解決目前存在的突出問題和矛盾糾紛作為法治創建工作的切入點和落腳點。三是不要搞“北京瞎子掰苞米”,要對本地有特色的工作抓住不放。抓法治創建,不能急功近利,今天想一個點子,明天出一個主意,“打一北京換一個地方”,抓一個扔一個,而要對認準了的、能夠形成或已形成的有本地特色的工作抓住不放,善於根據工作進展,採取新措施、新辦法,使法治創建工作不斷深化推進。

三、關於怎麼當好法治科長的問題。

1、要有責任心。責任心對幹工作幹事業很重要,也是幹部的核心競爭力。有責任才有壓力,有壓力才有動力。井無壓力不出油,人無壓力輕飄飄。對法治建設,大家一定要有責任心,要有壓力,要樹立“既幹之則幹好”的信心和責任心,盡職盡責盡力地為法治建設作出自己的努力。

2、要彈好鋼北京。我們要做的工作很多,任務很重,我們必須彈好鋼北京,統籌兼顧,唱好協調曲,形成合力。既要從法治建設和基層基礎年活動兩個大的方面進行統籌安排,也要從涉及到的諸多具體工作進行統籌組織。要多與有關部門聯繫溝通,加強友誼和感情,爭取各方的支持。

3、要善於謀劃。要進一步加強對法治形勢和理論的學習,提高自身的法治理論和業務水平。要加強調查研究,做到法治工作心中有數;要善於謀劃,出好思路,出好點子;要加強深入分析,在調研的過程中發現問題和典型,當好領導的參謀。

4、要爭取地位。在黨委辦公室,法治科處室是一個相對獨立的科處室。我們必須積極爭取地位,否則我們將被邊緣化掉。怎麼爭取地位,我們必須首先有為,有為才有位,要靠工作來提高自己科處室在辦公室的位置。
_